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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实行的碳税政策,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启示

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时间:2021-02-18 1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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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实行的碳税政策,对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启示: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将通过世界经济贸易的传导机制,给尚未承担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带来影响。目前,备受关注的是美欧发达国家欲将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挂钩,实施所谓的碳关税,此举将改变国际贸

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将通过世界经济贸易的传导机制,给尚未承担减排义务的发展中国带来影响。目前,备受关注的是美欧发达国家欲将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挂钩,实施所谓的碳关税,此举将改变国际贸易竞争格局,对发展中国家出口贸易构成严峻挑战。

(一)碳税:发达国家促进国内企业减排的主要政策手段。

温室气体减排政策手段,包括排放税(能源税、碳税)、排放权交易等,其中,征收碳税最具市场效率,因而受到经济学家和国际组织的推崇。碳税制度最早由芬兰于1990年开始实施,此后瑞典、挪威、荷兰、丹麦、斯洛文尼亚、意大利、德国、英国、瑞士等也相继开征碳税。综观这些国家的碳税政策和实践,可以看出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成功地把环境政策与税收政策相结合,把碳税作为环境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使其在各国绿色税制改革中充当重要角色。碳税一般是对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按其含碳量设计定额税率来征收的。建立碳税制度,将燃料成本内部化,并以此来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可以使企业根据各自的成本选择控制量。但碳税政策对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构成不利影响。开征碳税将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尤其是钢铁等能源密集型部门,使其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降低甚至丧失。为抵消碳税给企业带来的经济负担,各国通常免除能源密集型部门碳税,或实行税收返还优惠政策。

(二)碳关税:发达国家力图将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挂钩。

2009年6月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法案》规定,美国有权对从不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限额的国家进口能源密集型产品征收碳关税。此前,法国政府也建议欧盟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美欧将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贸易联系起来,试图通过碳关税这一贸易措施促使发展中国家在后京都国际气候谈判中承诺采取强有力的减排行动,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面临巨大的减排压力。如果不设立具体减排目标,则美国有可能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欧盟也会仿效。

发达国家实施碳关税使气候成本内部化,将改变国际贸易商品结构,使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的比较优势下降甚至发生逆转。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对各国各部门碳排放的统计,中国的出口商品中所含的碳排放量是最高的。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实施碳关税,中国的出口商品将受到更大的冲击。目前机电、建材、化工、钢铁等高碳产业占据了中国出口市场一半以上的比重。作为“高耗能产品”品类之一,2008年中国对美国出口机电产品1528.6亿美元,约占中国对美国出口总额的61.%。显然,征收碳关税在短期内对上述行业将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所谓碳关税,实则为绿色贸易壁垒的新形式。总的来看,发达国家将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发展中国家高能耗、高排放、低能效的生产模式还将持续相当长的时间,其产品出口势必越来越频繁遭遇绿色壁垒,并由此引发更多的贸易摩擦。可见,发达国家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所拥有的竞争优势,以及他们制定低碳经济“游戏规则”的主导权将影响国际贸易格局,从而为发展中国家“高碳经济”增长带来新的障碍。

我国作为一个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的发展中大国,经济和贸易增长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世界低碳经济趋势深入发展,传统的高碳经济和贸易发展模式面临严峻挑战。我国应从战略的高度重视低碳经济发展,积极借鉴发达国家低碳经济发展经验,逐步建立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框架。

(一)加快研究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战略。

发展低碳经济,技术创新是根本,制度创新是保障。结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性社会的工作目标要求,借鉴和吸收低碳经济的先进理念,深入研究和制定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构建完善的低碳经济法律法规体系,推动社会经济朝着低碳方向转型。

(二)加强低碳经济体制机制建设。

开展低碳经济试点示范,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支持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和市场环境,寻求中国特色的低碳经济发展之路。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建立碳交易市场机制是推动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手段。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可试行碳排放强度考核制度,在特定区域和行业内开展碳排放交易。国内区域性排放交易体系的建立需要结合地区经济和产业结构,同时考虑高中低碳排放区域。目前,长江三角洲和珠江山角洲制造业集中,也是高碳排放集中区,可先行建立试点碳交易体系。先从区域入手探索碳交易是循序渐进的一个选择,而行业碳交易的阶段性探索,初期可选择能源、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等行业试点。

(三)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 要综合运用财政、金融、产业政策,严格控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产业,推进能源节约,重点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促进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低碳农业、低碳工业、低碳服务业等完善的低碳经济体系。

(四)构建绿色贸易体系。

在一个经济全球化的世界里,发展低碳经济必将和国际贸易联系起来,国际贸易规则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框架下将会有所调整。我国应适时调整贸易政策,绿化外贸出口商品结构,适当限制高能耗产品的出口,并扩大工业制成品进口,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外贸发展模式。调整和修改我国某些不合时宜的外贸政策法规、环保政策法规,使其适应国际市场绿色贸易发展的趋势,并充分体现我国要履行的国际环保公约的义务,综合考虑贸易活动中环境影响、气候成本内部化等问题。

(五)积极参与低碳化的国际合作。

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排放是全球性的,因此解决气候变化问题要依靠经济、知识、技术和治理的全球化。我国经济已经融入到世界经济中,不可能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低碳经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不仅要强调自主创新,也要积极开展国际技术合作,通过共同研发,合理转让等方式提高国内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尽快缩小与先进低碳技术方面差距。

(六)激励企业从事低碳生产和经营。

应对气候变化所推动的低碳技术和产业的新兴与发展,将成为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未来的企业竞争必定是基于低碳产品与技术的竞争。政府应通过低碳产业规划、财政税收的扶持、金融融资的支持,引导企业进人低碳产业、发展低碳产品。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球建立低碳领域的技术创新机制,力争在清洁和高效能源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在国际碳减排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