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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金融内涵与法律指南

来源:易碳家期刊
时间:2021-02-13 21: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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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金融:金融内涵与法律指南:伴随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兴起,作为一种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新型金融模式,环境金融成为一种金融创新。环境金融是金融业和环境产业的桥梁,其致力于通过分析金融业与环境产业的差异,寻求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作为环境金融的重要分

伴随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兴起,作为一种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新型金融模式,环境金融成为一种金融创新。环境金融是金融业和环境产业的桥梁,其致力于通过分析金融业与环境产业的差异,寻求保护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作为环境金融的重要分支,碳金融这一表述问世的时间并不很长。2007年,索尼娅·拉巴特和罗德尼·怀特出版的《碳金融:气候变化的金融对策》,是全球第一本系统阐述碳金融的专著。在这本著作中,两位学者提出了气候风险管理理论,认为企业为了避免气候变化给其带来的法律、声誉及竞争风险,需要通过碳金融市场这个载体来管理并转移气候风险,以最低成本降低整个系统的温室气体的排放。他们认为碳金融具有以下内涵:代表环境金融的一个分支;探讨与碳排放限制社会有关的财务风险和机会;预期会产生相应的基于市场的工具,用以转移环境风险和完成环境目标。

可见,衍生性的碳金融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其主旨在于应对环境危机所引发的诸多难题,以研讨如何使用多元化的金融工具来增加环境保护的资金缺口。在其实践中,碳金融是环保项目投资的代名词,即企业若拥有节能减排项目,可向银行申请专项贷款,该贷款不需要企业的固定资产做抵押,而是依据该企业节能项目的减排量进行授信。其交易的理论基础可以借助科斯产权理论来解释,即通过界定温室气体排放权的归属,经碳市场进行碳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克服碳排放所造成的外部性问题,达致与社会发展最相宜的环境水平。

从目前全球范围内的实践看,据了解到,碳金融体系由碳金融市场体系、碳金融组织服务体系与碳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组成。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在大众语境下,为了彰显人类的成功与完美,碳金融被装饰成一件文明的产品,即一种金融衍生品。碳的金融化具有深刻的“金融”内涵,“因为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构筑一套推动碳交易、低碳项目开展、低碳技术开发、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服务体系。该体系以金融中心为平台,以多元化的碳金融工具为载体、以各种参与机构为实施主体,能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起到粘合剂的作用”。据了解到,而且,低碳排放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一种共同意识,并形成一种国际安排时,碳相关资产成为全球最大宗商品已是势不可挡,而与此相联的碳交易标的标价货币绑定权,以及衍生的货币职能也将对既有国际货币格局产生辐射性影响。有研究认为,在“碳权”角力的场景下,国际货币体系将踏上一条“低碳化”的改革路径,即可能实现从“依托碳相关资产计价结算绑定权提升本币地位到碳本位货币体系”的嬗变。这并非一种学理上的推想,现有的碳交易市场与碳交易的买卖方结构分布已经表明:在国际碳金融体系的推进中,美元、欧元、日元等通过计价绑定权得以进一步强化,而在碳经济领域无作为及弱势的他国货币则存在被边缘化的风险。“货币是资金循环的媒介”决定了货币法律制度是金融法设计的制度起点。从这一点看,自碳金融这一概念被确立之日起,它的使命已突破原来的边际,而被赋予了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创新的使命。有鉴于此,无怪乎有些国家甚至提出将来可用表示碳交易市场上每单位碳信用价值的碳币作为国家外汇储备,并使其拥有与石油、黄金价格同等重要的地位。

研究碳金融,仅停留于理论层面的认识或者局部性的碳金融实践,是无助于国际视野下的环境治理的。据了解到,当前,大多数人并不排斥法治的理念,认可在利益冲突的社会,法律是一套最具权威性的人类社会的价值体系和规范体系,既具有哲学意义上的终极追求和关怀精神的属性,又具有政治社会的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的应用属性。因此,立足于人类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性,有必要将与碳金融相关的事项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下来,一则在国际范围内确保经济发展的公平性与正义性,二则这些法律规则可以成为各国碳金融行为的指南。1997年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2005年生效的《京都议定书》便是人们努力的成果。然而,应然与实然之间并非总是同向相行的,一种制度的好坏必须置于监督与批判之下才能激励创新。是故,有必要对碳金融发展的法律进路进行批判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