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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研究局:让绿色资金的使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不让“洗绿”行为得逞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时间:2022-03-04 2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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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研究局:让绿色资金的使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不让“洗绿”行为得逞:人民银行研究局3月4日在官方网站及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关注‘两会’ 共话金融”专栏发布文章《绿色金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文章称,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人民银行研究局3月4日在官方网站及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关注‘两会’ 共话金融”专栏发布文章《绿色金融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文章称,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公开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情况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实验证,让每一分绿色资金的使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让“洗绿”行为得逞。

文章说,我国是国际宣传倡导绿色金融理念的先行者。人民银行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坚持高标准、开放性原则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信息披露,倡导、推进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守住“绿水青山”和地球家园。

明确标准,让规则“引导绿”而非“统计绿”

文章认为,明确标准,才能让市场主体准确把握“绿色”的涵义,这是绿色金融规范发展的前提,更是确保规则“引导绿”而非“统计绿”的关键。

2018年,人民银行牵头成立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原则,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

三年来,《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中英文版)、《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境权益融资工具》3项标准已正式发布;15项标准进入立项或征求意见环节,涉及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碳核算等多个重点领域。部分标准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率先试用,为全国推广探索、积累经验。

健全机制,让绿色金融“叫好又叫座”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提升绿色金融业务回报,是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化、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2018年起,人民银行全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2021年升级为绿色金融评价,并将绿色债券业务纳入评价范围,引导金融机构有序增加绿色资产配置。

2021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人民银行创设推出两个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领域。

一个是碳减排支持工具,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方式,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个重点减碳领域的发展,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另一个是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的大规模清洁生产、清洁燃烧技术运用等七个领域。

文章认为,两个工具坚持“先立后破”,鼓励“两条腿走路”,在发展清洁能源的同时继续支持煤炭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对于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一定比例予以低成本资金支持,利率均为1.75%,是人民银行最优惠的利率。截至目前,人民银行通过两个工具分别支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2308亿元、134亿元,其中碳减排贷款带动年度碳减排478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鼓励创新,让金融市场对绿色产品“感兴趣”

通过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完善证券发行制度、规范交易流程、提升交易透明度等一系列制度安排,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碳金融产品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

文章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15.9万亿元,同比增长33%,存量规模居全球第一。2021年境内绿色债券发行量超过6000亿元,同比增长180%,余额达1.1万亿元。同时,绿色债券期限搭配更为合理,成本优势逐步显现。据统计,与可比普通债券相比(同一发行人当季发行的非绿债券并剔除期限溢价因素),2021年77%的绿色债券具有发行成本优势。

强化监督,让绿色金融信息“暴露在阳光下”

文章称,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公开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情况以及贷款带动的碳减排数量等信息,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核实验证,让每一分绿色资金的使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让“洗绿”行为得逞。

近年来,上市公司、发债主体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和质量取得长足进步。金融机构由大到小、由易到难、分层次、分步骤探索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验区200余家金融机构已试编制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深化合作,让绿色金融成为“全球大合唱”

文章认为,气候和环境是重要的全球公共产品。应对气候变化,保护生态环境,任何国家都不能置身事外,绿色金融发展离不开全球参与和各方努力。

我国是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一贯倡导者和坚定支持者,持续致力于提升全球绿色金融共识。2021年,人民银行担任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合主席,持续推进绿色金融主流化进程,牵头起草《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和《G20可持续金融综合报告》,获得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核准。

人民银行还主动引领和积极参与多双边平台及合作机制,提升国际社会对中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产品、市场的认可和参与程度。

人民银行参与发起设立的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已成为最具国际影响力的绿色金融合作平台之一;人民银行联合发起《“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为金融机构开展“一带一路”绿色投资提供了重要依据;积极参与筹备国际标准化组织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ISO/TC322),牵头起草的《可持续金融——基本概念和关键倡议》于2021年8月正式发布,成为ISO/TC322发布的首个国际标准。与欧盟联合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有力推动了中欧乃至全球绿色金融标准趋同进程。2021年,已有中资金融机构基于该目录在国际市场发行了绿色债券。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更加积极主动作为,推进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激励约束,发展多样化金融工具,继续深化绿色金融地方试点和国际合作,有力、有序、有效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