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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强化绿色金融业务制度建设与流程改造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02-17 22: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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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强化绿色金融业务制度建设与流程改造: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国家推进节能减排事业的大背景下,兴业银行在股东利益最大化并兼顾利益相关者与追求环境、社会、经济、企业和银行的和谐发展方面,做了一系列探索,并进一步思考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自身可持

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国家推进节能减排事业的大背景下,兴业银行在股东利益最大化并兼顾利益相关者与追求环境、社会、经济、企业和银行的和谐发展方面,做了一系列探索,并进一步思考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提出“寓义于利”社会责任实践方式,探索以商业模式创新履行社会责任,在提供产品与服务过程中,履行银行的社会责任,实现银行商业利益与社会环境效益的和谐发展。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责任观指导,兴业银行于2006年5月携手合作伙伴国际金融公司(IFC)合作设计节能减排融资项目,创造性推出了能效融资产品,开中国绿色金融服务之先河。


随着绿色金融探索实践的不断深入,兴业银行将“寓义于利”的可持续金融理念提升到公司治理与企业文化的战略高度,进而逐步传导、落实到规章制度、组织架构、业务流程、产品创新等方面,在经营活动中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众利益,履行社会责任,不仅推动了绿色金融事业的蓬勃发展,也推动经营理念层面的三个转变:一是成为公司治理的共识,确立可持续发展的公司治理理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对银行社会责任与自身可持续发展间关系的认识,积极探索以多种方式推动银行践行社会责任,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社会和谐共处的良好关系;二是由被动接受约束转变为主动寻求商业机会。把服务节能减排、遵循赤道原则作为创造差异化优势、挖掘新商机的有利工具;三是由单一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推广转变为商业模式和业务流程的全面再造。


为促进和规范节能减排业务发展,我行先后出台了《节能减排业务管理办法》、《节能减排项目准入细则》,《环境领域节能减排项目属性认定标准》以及业务营销指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支持的项目类型、准入标准,既指明业务发展方向,又为节能减排业务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授信工作中认真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政策精神,在尽职调查、审查审批、授信后检查各环节落实绿色信贷要求,建立绿色信贷的长效机制。在授信政策上,明确禁止介入落后产能、技术落后、污染严重、资源浪费、国家明令关停、限制发展的相关行业,严把授信准入关。对拟投向客户的行业地位、成本优势、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市场品牌等因素进行重点分析,以符合环保、节能减排要求为前提,适时采取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措施。

  在信贷审查审批工作中,切实增强合规经营意识,要求在办理客户信用业务时,应查询客户有关节能减排环保信息,并将节能减排环保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将信贷项目的节能减排和对环境的影响作为授信后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节能减排、环保、安全等重大潜在风险的企业及时预警并采取处置措施。

  通过对节能减排动态跟踪、解读和传导,信息披露和业务审批授权等强化业务管理,为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做好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