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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大发展 株洲打算这么干

来源:株洲日报
时间:2021-08-26 08: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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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大发展 株洲打算这么干: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吴楚通讯员/谭婷何芳 本月, 湖南省建筑业新一轮绿色转型的重大节点性事件: 《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正式对外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吴楚通讯员/谭婷何芳

本月, 湖南省建筑业新一轮绿色转型的重大节点性事件:

《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并正式对外公布,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省首次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法律层面。

有数据显示,与传统建筑相比,绿色建筑平均节能率达60%,节水15%,节材7%,节约用地在10%以上,对建筑领域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

株洲绿色建筑发展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去年被省住建厅确定为全省第一批的绿色建造的试点城市。

“过去推广绿色建筑过程中,阻力不小,常常无法可依,现在很多方面得到法律层面明确,株洲绿色建筑发展有望打开新局面。”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条例》看点在哪?

——等级目标、建设全流程规范、实施情况督查等一一明确

纵观《条例》,特点及亮点颇多。

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和限制资源消耗高、碳排放量大的建筑方式的政策,并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的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低碳建筑适宜技术,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能效测评和信息公示制度,实施能耗限额管理。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关于绿色建筑的等级目标没有一致规定。即,什么样的建筑、哪些区域的建筑、多大的建筑要建成什么级别的绿色建筑。

《条例》最大的亮点,即是对这一点提出具体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基本级以上标准建设;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者其他绿色建造方式,并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标准建设。

与传统建筑生产方式相比,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劳动生产率,推动建筑产业供给侧改革;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资源消耗和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提升建筑品质和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也有意提高百姓对绿色建筑的感知度。如对绿色建筑的运行使用情况进行后评估并定期公布运行情况、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或者超低能耗建筑商品房贷款额度上浮一定比例等。

株洲情况如何?——三个省级基地、多个典型项目……绿色建筑产业逐步壮大

《条例》所称的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安全、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民用建筑。绿色建筑等级按照国家标准,由低到高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建筑业是碳排放大户。《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20)》显示,2018年全国建筑全过程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比重的51.3%。转型迫在眉睫。

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在新一轮减碳大背景下,建筑行业生产方式面临革新。在绿色建筑领域,多年来,自上而下强力推动的装配式建筑被寄予厚望。

这一方面,株洲在全省起步较早。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

株洲闻令而动,从2017年开始,《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株洲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规定(试行)》《株洲市绿色装配式建筑管理细则》等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从财政支持、土地供应、税费优惠等多方面给予支撑。

2017年9月,荷塘区金山工业园被确定为株洲市装配式建筑产业示范区。2019年我市获批湖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住建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城市。

截至目前,株洲已培育出湖南中天杭萧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基地、湖南建工五建装配式建筑基地、湖南国信伟大装配式建筑基地 3个省级装配式示范基地。此外,株洲还有一家木结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即五维木构。飞山奇新材生产的加气混凝土墙板也已投入市场。

市住建局数据显示,目前全市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线设计年产能达28万立方,可以满足500万平米装配式建筑项目需求。钢构产能为年产钢管束6万吨,钢梁柱2万吨,楼承板100万平米,年产构件可满足100万平米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需求。

产品种类逐步增多,本土应用也日渐多了起来。

目前,位于武广片区炎帝大道旁的中天·麓台项目正在有序建设,这是我市首个钢结构住宅小区。该项目按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设计,整体装配率达到62.5%,主体建设工期可缩短三分之二。

此外,中海学府里,亿都随园,葛宁悦东方府、第四代住房未来社区、伟大青龙湾也是我市具有代表性的在建绿色建筑。

如何打开新局?

——共管共治、绿色标准、房屋交易等皆有法可依

“虽然我市建筑领域绿色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运行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建筑业粗放式建设模式未得到根本改变。”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坦言。

绿色建筑是一个系统工程,建筑建设周期长,横跨多个部门,并非哪一个部门单独就能推动。解决各部门协同问题,这回,立法层面做出明确规定。

《条例》第五条规定: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发改、自然资源、工信、科技、教育、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机关事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此外,在规划、立项审批、土地出让划拨等环节,都有相应条款对相关部门职能做出详细划分。

通俗地说,绿色建筑就是在开发、建造过程中不破坏自然环境、建筑资源能循环利用、建造过程少污染,人们在居住的过程中感到健康、安全、舒适、接近大自然。

绿色建筑,究竟要有多“绿色”?这次,法律层面也做出规定。

例如,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结合绿色建筑布局情况合理规划城市通风廊道,打造绿色建筑的宜居大环境。

又如,绿色建筑要求设置PM10、PM2.5、CO2 浓度的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具有家电控制、照明控制、安全报警、环境监测、建筑设备控制、工作生活服务等至少3种类型的服务功能。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对绿色建筑销售做出详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绿色建筑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如实载明所销售房屋的绿色建筑等级、技术指标、相关设施设备维修保护要求,明确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在销售现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以及相应技术措施,并配合购房人进行验房。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目前《株洲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正在征求意见,其中在商品房销售方面针对上述条款明确将建立使用监督机制。

“消费者在售房合同里就能看到自己的房子到底有多‘绿色’,并可以在建设或收房时进行监督。”上述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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