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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永林:建议推进完善碳交易市场

来源:e公司
时间:2021-03-03 20: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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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李永林:建议推进完善碳交易市场: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副总经理李永林准备了2份提案,主要涉及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等话题。有效促进碳减排李永林介绍,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减少整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副总经理李永林准备了2份提案,主要涉及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等话题。

有效促进碳减排

李永林介绍,碳排放交易作为一种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减少整体减排成本,并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近年来,中国积极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2011年起在7个省市启动了地方碳交易试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在此基础上,2017年12月我国启动了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工作。2021年1月,我国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

但目前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建设仍处于初期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发展。“主要是碳交易制度体系不够健全、配额分配不够科学合理、管理层级不够完备等问题。”李永林说。“比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缺少上位法,目前仍未出台类似《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等国家层面法律支撑。”

因此,李永林建议,加快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科学制定碳配额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碳市场管理层级,有效促进碳减排。

具体来看,一是加快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立法先行,以较高层级的立法来保证碳市场的权威性,尽快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为碳市场体系建设提供法律支撑。另外,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细则,指导企业开展碳交易工作。

二是科学制定碳配额分配机制。建议统一配额分配方法,体现出企业碳排放和减排先进性,通过优化配额总量来有效调节碳价,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企业参与碳市场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更加科学高效实施减排方案,并利用CCER等相关机制推动节能降碳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三是健全完善碳市场管理层级。鼓励集团型企业发挥集团化和集约化管控优势,统筹做好下属企业碳排放配额内部平衡和碳市场平台交易,实现整体推动、先进带动的更大减排力度。

四是扩大覆盖范围和参与主体。建议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行业范围,适时将石化、建材、钢铁、有色、航空等行业纳入碳市场,设计更多的交易品种和准入机制,吸引更多的参与主体,提高碳市场活跃度,提升全社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参与度。

五是增加碳交易品种。建议在全国碳市场成熟完善后,探索研究将碳期货、期权、远期产品等金融衍生品引入碳市场

推进应对气候变化顶层立法

2020年9月,我国首次向全球明确了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把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

对此,李永林表示,从全球实践看,制定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是推动碳中和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目前国际上有近20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有关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法规,有的还通过立法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体制。而我国目前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目前尚无上位法。因此,他建议,加快建立健全气候变化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来看,自1997年《京都议定书》诞生以来,国际上已有近20个国家和地区有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成果。比如,欧洲于2019年底出台了《欧洲绿色新政》,并于2020年3月初完成《欧洲气候法》的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已正式颁布立法成果的还有瑞士、英国、法国、芬兰、德国、丹麦、南非、日本、新西兰、菲律宾、韩国和墨西哥,这些国内法律原则成为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政策、采取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措施的根本遵循。另外,这些国家大多通过立法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气候变化相关的立法工作,不仅可以凝聚社会行动共识,同时可以保障碳中和承诺有法可依、有据可循。”李永林表示,目前国内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尚不健全,不同部门之间的政策缺乏整体协调,专属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碳市场等政策工具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为更好地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等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李永林建议:一是加快推进应对气候变化顶层立法,构建国家层面的跨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协调机制。我国应加快推进国家层面的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同时建立国家层面的跨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协调工作机制,系统性研究、研判和应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统筹管理和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二是推动形成国内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合力。建议从产业、行业、科技、金融、财政、贸易、税收等多方面加快出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推动我国投资方向和投资模式向碳达峰和碳中和调整转移,加速我国绿色低碳转型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