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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和碳交易市场并肩同行

来源:财新网
时间:2021-02-05 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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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和碳交易市场并肩同行:能源互联网和碳交易市场可以共建计量、核证、交易、结算等接入设施与支持系统。 两者的信息来源是一致的,基础数据都是能源的生产和消费各节点的量,可以考虑以现有的地方能源统计、节能管理、调度系统、排放清单、企业直报

能源互联网和碳交易市场可以共建计量、核证、交易、结算等接入设施与支持系统。

两者的信息来源是一致的,基础数据都是能源的生产和消费各节点的量,可以考虑以现有的地方能源统计、节能管理、调度系统、排放清单、企业直报系统、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为基础,进行功能模块的整合或接入,减少重复投入和建设,降低运营和维护成本,利用互联网领域的快速迭代创新能力,建立面向多种应用和服务场景下能源系统和碳交易市场互联互通的开放接口、网络协议和应用支撑平台,发展基于能源和气候大数据的信息挖掘与智能增值业务,实现可再生能源实时补贴和抵消结算。

能源互联网和碳交易市场可以共建基于互联网的多层次、微平衡的市场交易体系。两者可以建立信息互联和价值传递的体系,为不同量级的耗能排放源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解决传统碳市场覆盖率有限(一般在40%左右)、经济下行周期交易不活跃和缺乏流动性的问题,培育售电、碳资管、综合运营、第三方数据和金融服务机构等新型市场主体,逐步建设以配额、能量、减排量、辅助服务、“碳币”等为标的物的多元交易体系,根据不同的纳入门槛分层次构建能源和碳交易市场,基于互联网构建实时、灵活、同步的能源和碳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实行强制和自愿、场内和场外、中央和地方的双轨制度,通过第三方或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建立强信用记账方式,鼓励个人、家庭、分布式能源等小微用户灵活自主地参与共同交易市场,形成覆盖全经济、全社会范围的绿色互联网络。

能源互联网和碳交易市场可以共建服务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合理定价机制。通过两者建设推动能源体制改革,特别是电力改革,理顺电力等能源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多方参与、平等开放、充分竞争的能源和环境产权交易体系,确立排放权的法律地位、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解决当前由于电力和热力价格传导不畅等原因将间接排放纳入了碳交易计算范围造成不同标准、重复计算(约为20%)或重复分配可能带来配额不同质的问题,同时通过碳交易市场机制,将环境和气候变化的外部性成本纳入现有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取消化石能源名目繁杂的各类补贴,形成充分反映生态价值的绿色定价模式,让各种能源品种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能源互联网和碳交易市场可以共建能源、绿证、碳及衍生品的价值流转体系和金融服务平台。促进两者跨领域跨行业的信息共享与业务交融,培育能源和环境权益类交易金融大数据和云计算平台,逐步发展混合交互的能源和碳交易远期、期货、掉期、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满足市场参与者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能源资源、设备、服务、应用的资本化、证券化,推动绿色证书和碳配额(或抵消)的质押、抵押、回购等多种模式健康发展,为基于“互联网+”的B2B、B2C、C2B、C2C、O2O等多种形态的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平台,并为灵活用能、灵活减排等新业务提供增值服务。

能源互联网和碳交易市场可以共建以跨区能源基础设施和碳交易市场互联互通为主的“绿色丝绸之路”。作为新工业革命的世界潮流,寻求低碳增长和实现能源公平很可能是中国产业和金融国际化战略中少数障碍较小的“最大公约数”。

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巴黎协定》中关于两个市场机制建设的内容,两者可以共同开发东亚、亚洲、欧亚等跨区市场联接,建立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和碳交易市场国际合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国家能源基础设施和跨区碳交易市场的互联互通,组建区域性交易系统和平台,逐步完成计量、核算、传输、监测、报告、核查、分配、交易、监管等规则的基本对接,共商共制跨区域的通用技术标准,包括能源转换类标准、设备类标准、信息交换类标准、安全防护类标准、交易类标准、计量采集类标准、监管类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