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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10-23 15: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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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稳妥有序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规范建立全省碳普惠工作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稳妥有序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规范建立全省碳普惠工作机制,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形成《福建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修改意见建议书面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电子版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

联 系 人:苏汝波

联系电话:(0591)88367063、88367038(传真)

电子邮箱:dqc@sthjt.fujian.gov.cn

附件:1.福建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

福建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碳普惠体系建设,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全省节能减排行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7年,逐步建立碳普惠相关制度标准和方法学体系,搭建形成全省统一的碳普惠平台,推动地方先行开展碳普惠试点建设,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的碳普惠应用场景。
到2030年,全省碳普惠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地方试点基础上,碳普惠减排场景和项目开发类型更加丰富,基本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碳普惠生态圈。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
1.加强碳普惠顶层设计。研究制定碳普惠管理办法、交易规则等配套制度,建立相关工作规范和程序,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为碳普惠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将碳普惠纳入地方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环境等政策相协调,形成政策合力。
2.开发碳普惠方法学。探索建立统一的碳减排量核算标准和方法学体系,积极引导开发公共出行、公益类减排项目等领域方法学。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规范开发林业、海洋、农业等领域方法学。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自主开发、申报方法学,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和推广。
3.规范碳普惠场景创建。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扩大”的原则,聚焦个人衣、食、住、行、用等生活中的低碳行为,有序推出低碳场景评价规范,逐步引导开发更加丰富的标准化个人减排场景,有效促进公众广泛参与碳普惠行动。
(二)打造科学高效的实施路径
4.推动碳普惠试点先行。以公众出行为重点,选取社会参与广泛、数据获取便捷的减排场景先行先试。支持福州、厦门、南平等地聚焦绿色出行、绿色生活等场景开展碳普惠试点建设,推动碳积分与福州“茉莉分”、厦门“白鹭分”以及南平“武夷分”实现互通互惠。鼓励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碳普惠创新实践,探索开发多元化的碳普惠应用场景。
5.搭建碳普惠共享平台。依托福建省碳市场综合服务平台,衔接“八闽碳惠”小程序,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碳普惠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不同部门、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数据互通共享,促进碳普惠与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金融等环境管理体系的融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支持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为碳普惠项目减排量交易与结算工作提供支撑。
6.开展碳普惠效果评估。建立碳普惠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碳普惠的减排效果、公众参与度、经济效益、社会影响力等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碳普惠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和项目设置,使其更加科学、有效地服务于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三)探索丰富多元的价值转化
7.推广碳积分激励兑换。完善“八闽碳惠”小程序平台功能,探索建立碳积分账户及其转化规则,通过对个人、家庭的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垃圾分类等低碳行为进行量化,并给予相应的激励和奖励,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8.实施减排量抵消中和。贯彻落实《福建省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碳中和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要求,以大型活动和公务会议为重点,以党政机关为引领,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各类单位在演出、论坛、赛事、展览等活动和会议中积极使用碳普惠减排量抵消碳排放实现中和,推动形成各部门各领域共同参与低碳行动的良好格局。
9.推动减排量价值转化探索建立抵消机制对接福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拓宽碳普惠项目运用场景,促进生态价值实现
。鼓励金融机构为取得显著碳普惠减排成效的企业提供优惠的金融服务。鼓励企业将所持有的碳普惠项目减排量用于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等环保公益事业以实现价值转化,积极为改善环境作出贡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碳普惠工作推进制度,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碳普惠体系总体设计和组织推进,统筹协调碳普惠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加强密切协作与资源共享,全面支持碳普惠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支撑保障。培育一批省内专业技术队伍,通过科学研究、交流合作等方式强化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为碳普惠建设提供支撑。相关单位积极配合落实信息采集、系统对接等工作,保障碳普惠平台有效运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强化资金保障,推动碳普惠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碳普惠政策、项目和活动,引导公众改变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选择低碳、环保的行为方式。推动中小学开展绿色学校建设,通过学校教育、科普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激发公众参与碳普惠的热情,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减排的良好氛围。

 附件2

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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