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碳中和目标如何起步
深圳市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深圳绿色金融大文章 支持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行动方案
深圳市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深圳绿色金融大文章 支持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行动方案:3月27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证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印发《关于统
3月27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证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深圳绿色金融大文章 支持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行动方案》,聚焦强化重点领域金融支持、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促进“五篇大文章”融合发展等四大方面,加力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服务深圳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落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要求,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联合深圳金融监管局、深圳证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统筹做好深圳绿色金融大文章 支持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锚定深圳建设碳达峰试点城市中心任务,提出深圳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的阶段性目标:未来5年,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持续完善,金融支持重点领域的质效进一步加强。各类经济金融绿色低碳政策协同高效推进,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得到更好发挥,为深圳建设碳达峰试点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为实现上述目标,《行动方案》突出任务导向、需求导向,从强化重点领域金融支持、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供给、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促进“五篇大文章”融合发展等四方面提出19条具体举措,明确绿色金融支持深圳探索超大城市碳达峰的具体路径。
一是全面对标《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强化对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深圳作为超大城市,承载着庞大的人口和经济活动,伴随着大量的能源消耗。《行动方案》对标《国家碳达峰试点(深圳)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聚焦深圳在能源供给和能源消费两侧的减碳需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能源供给侧,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加快构建数字能源、分布式光伏等新型能源体系,提升清洁能源使用占比,实现源头降碳。在能源消费侧,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强对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等行业低碳发展的金融支持;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做好动力电池回收、餐厨垃圾处置等场景金融服务;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绿色交通发展,优化金融服务支持交通运输领域清洁替代;支持扩大绿色消费,丰富新能源汽车、绿色家居家电等场景金融产品供给。同时,围绕气候投融资试点、近零碳排放区试点、碳中和试点示范区建设,示范推广绿色低碳技术,探索多元化、综合性金融支持模式。
二是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完善“股贷债保汇”联动的多层次、广覆盖金融服务体系。围绕企业绿色低碳转型需求,推广“降碳贷”“碳减排贷款”等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鼓励发展环境权益、生态产品价值、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等绿色资产抵质押融资,拓宽企业绿色融资渠道。支持绿色债券、蓝色债券、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发行、承销和投资。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动新能源汽车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优势,引导耐心资本更好满足前沿性和颠覆性低碳技术领域的投融资需求。支持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为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社会效益良好的绿色项目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提升绿色企业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三是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等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完善绿色金融发展部门协调机制和专营部门、特色分支机构、专职专岗等组织体系,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引导金融机构科学制定绿色金融发展目标和业务规划,完善资源倾斜、业绩考核、尽职免责等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客户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分类管理与动态评估,逐步将环保信用、碳排放信息等因素纳入客户评级体系,完善授信管理和定价机制。强化环境信息披露,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防范“漂绿”“洗绿”风险。
四是促进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融合发展。支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重点支持绿色技术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应用、虚拟电厂、零碳能源、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污染物治理等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兼具绿色和普惠特性的金融产品,优化对小微企业、特定群体、农户等的金融服务。发挥数字科技支撑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强数字技术应用,优化推广智能化、差异化、场景化绿色金融服务,提升绿色企业、绿色项目识别能力。
《行动方案》还提出强化组织保障、用好政策激励、加强标准建设、强化融资对接、促进交流合作、做好宣传总结等6条保障措施,夯实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在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的牵头指导下,深圳绿色金融加速发展。绿色金融立法引领先行,《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落地实施、成效显著,全国率先出台金融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链“12条”举措。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深圳市绿色金融协会形成政策引导、行业自律“两位一体”的绿色金融工作推动机制,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形成示范引领效应。首推金融机构强制环境信息披露,披露主体类型和数量全国领先。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断涌现,首创数字化企业碳账户和“降碳贷”新型信贷服务模式,落地全国首单乡村振兴绿色金融债券、全国首单适用《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的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债券、银行间市场粤港澳大湾区首单蓝色债券、银行间市场首单租赁行业蓝色债券,全国首推碳债券、碳基金、碳配额质押、碳资产托管、绿色结构性存款、跨境碳资产回购交易等碳金融产品,绿色贷款规模突破1万亿元。加入全球可持续发展金融中心网络(FC4S),FC4S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验室落地深圳,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绿色金融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果丰硕,走在全国前列。
下一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绿色金融工作机制,落实落细《行动方案》,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支持深圳探索超大城市碳达峰路径,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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