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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骏:承诺碳中和后 未来最大的风险是转型风险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21-02-23 21: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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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骏:承诺碳中和后 未来最大的风险是转型风险: 马骏预计,零碳示范园区将在国内快速推广。中国现在有很多地方,包括重庆有两个区都表示愿意成为零碳示范园区,上海、雄安也有意推广。未来将有大批地区,不仅要发展绿色建筑,还将发展零碳建筑。 “碳中

马骏预计,零碳示范园区将在国内快速推广。中国现在有很多地方,包括重庆有两个区都表示愿意成为零碳示范园区,上海、雄安也有意推广。未来将有大批地区,不仅要发展绿色建筑,还将发展零碳建筑。

“碳中和未来将产生超过百万亿人民币的低碳投资需求。”日前,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在南方金融大讲堂2021年首场学术报告会上表示。为什么有这么多投资机遇?马骏分析称,因为碳中和路径与基准路径下的碳排放轨迹存在巨大差别。“基准情境下,碳排放不断上升;净零排放情境下,碳排放则快速下降。为实现排放快速降低达成净零,需要大量投资,尤其是绿色技术、低碳技术、零碳技术大规模新增投资。”马骏指出,具体涉及到电力、交通运输电气化、绿色建筑等领域。马骏预计,零碳示范园区将在国内快速推广。“中国现在有很多地方,包括重庆有两个区都表示愿意成为零碳示范园区,上海、雄安也有意推广。未来将有大批地区,不仅要发展绿色建筑,还将发展零碳建筑。”

与此同时,马骏提醒,要重视转型风险带来的金融问题。“我国承诺碳中和后,未来最大的风险就是转型风险。”马骏认为,我国的转型承诺要求用30多年的时间,将几乎所有行业的碳排放降至零左右,这一过程会给高碳产业和企业带来巨大风险,“因为未来这些产业将面临收入下降、成本上升、盈利下降,可能产生不良资产、搁浅资产。”

面对“30·60目标”所提出的要求,政策体系应该如何完善?马骏从七个方面提出建议。具体而言:

第一,以碳中和为约束,修订绿色金融界定标准。中国需要将no significant harm principles(无重大损害原则)作为未来制定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对包括绿色信贷标准、绿色产业目录等在内的绿色金融作出相应调整。

第二,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碳排放相关的信息披露。未来,应当要求金融机构披露碳排放信息,包括银行贷款和股权投资者投资项目产生的碳排放。相关的信息披露都要进行强制性的执行。

第三,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气候风险分析、前瞻性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国内需要进行更多推广和能力建设工作。建设到一定程度后,应该考虑把环境气候风险分析作为一项强制性监管要求。

第四,强化对低碳投融资的激励机制。一是考虑专门设立支持绿色低碳项目的再贷款项目。二是将较低风险的绿色资产纳入商业银行向央行借款的合格抵押品范围。三是将银行的碳足迹纳入MPA或者人民银行的绿色银行考核。四是央行和银保监会可考虑降低绿色资产风险权重,提高高碳资产风险权重。

第五,外汇局和主权基金开展ESG投资。一是建立对投资标的和基金管理人的筛选机制,这是最重要的,资产管理人需要满足ESG要求;二是主权基金或者央行自身要建立环境气候风险分析的能力;三是披露外管局和主权基金投资的ESG信息,带动整个行业信息透明度提升;四是专门支持绿色板块,向债券市场投入资金,降低绿色债券的成本;五是可参考挪威中央银行Norges Bank,发挥股东作用,推动被投资企业提升ESG表现。

第六,监管部门应该强制要求停止在海外投资新建煤电项目。

我们一定要保持主动,在国内不新建煤电项目的同时,主动停止对海外煤电项目的投资。在国际合作方面,也应该推动多边、双边共同减少对第三国煤电项目的投资。

第七,强化碳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建议考虑建设大湾区统一碳市场,把广州、深圳和香港未来想参与碳市场的机构放在一起,共同担任股东。此外,可以考虑把广州碳交所改造成一个多方共建的碳交易所,并通过香港建立碳互通的机制,允许外国投资者参与国内碳市场。这一互通机制前期可以只对接大湾区的碳市场,而三五年后,如果全国碳市场都具备了相应的流动性,也可以将其连接到全国碳交易市场,允许外国投资者充分参与中国的碳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