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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面发力建设绿色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

来源:国际金融报
时间:2021-07-29 18: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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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面发力建设绿色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绿色产业链是金融实现国家“30·60”战略目标的重点服务领域,更是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链融合发展的重要承载链。如何为我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绿色产业链金融服务样本?值得思考。 “30·60”目标(我国

绿色产业链是金融实现国家“30·60”战略目标的重点服务领域,更是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链融合发展的重要承载链。如何为我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绿色产业链金融服务样本?值得思考。

“30·60”目标(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将引发以去碳为标志的科技革命,将催生基础研究领域新理论新方法新手段等系列创新,孕育和推动着重大颠覆性技术的形成,为绿色金融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和创新空间。

例如,针对传统电网适应太阳能、风能与海洋能的智能网络升级,以及制氢、储氢、运氢和用氢新产业链的建设等,上海需要重构和再造绿色产业链,并以计量几乎所有经济活动碳排放、碳足迹的方式对主体、项目和产品进行绿色识别,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历史等数据,集成多学科、多物理量、多尺度、多概率的仿真,在虚拟空间中映射上海城域的资源利用和碳足迹动态图谱,即时反映相对应的实体装备碳排放全生命周期,依靠大数据孪生技术、物联网、AI、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为绿色金融赋能。

但是,由于绿色装备制造业链条长、涉及部门领域多、绿色技术复杂度高、绿色应用方法学场景多等特点,在绿色融合上凸显低碳功能附加性、全链绿色协同性、绿色服务专业性等特殊性。

目前来看,绿色金融的服务问题主要表现为:绿色核心技术短板突出,绿色金融服务缺位;绿色产业链综合集成能力偏低,绿色金融服务意识单一;高端绿色产业的软件发展较为滞后,绿色金融服务出现“真空”和“盲区”;绿色产业的增值服务开发不足,影响绿色金融服务的能力提升;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的供需服务对接不畅,造成绿色金融的服务深度不足等。

为此,从绿色产业链的运营、产品与服务、战略与文化等方面,上海绿色金融的政策布局应对低碳产业链的整体性研究和服务加大政府投入,引导上海绿色装备制造业绿色化高质量助力绿色拓链产业的形成,并衍生赋能绿色产业通过政策与外部性补偿方式,提升投融资服务正向的价值属性。

同时,在高标准的绿色融合规模化绿色产品方面,上海绿色金融管理部门应针对绿色装备制造业非常规、个性化融资需求,根据绿色装备产业特性、顺应绿色发展趋势、聚焦瓶颈问题,为不可替代、具有牵引和拉动作用的绿色装备领域核心技术,创新提供精准和明确的投融资服务的政策指引。

此外,从绿色产业链平台建设角度,上海绿色金融管理部门应为绿色装备制造业搭建上下游企业绿色融资服务平台,形成上海全产业链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基本逻辑:以资源利用为源头,推进资源的总量管理与科学配置;并以碳金融发展为核心,加之司法管辖区的外部性约束,来确保碳资源在上海绿色金融协同发展中的“战略高地”。

未来,上海应从四方面发力建设绿色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

1、上海政府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是推进上海金融科技、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链融合发展的关键。

建议上海市政府应形成资源循环利用和碳权管理的新组织模式,建立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委员会、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制定引导上海绿色供应链产业服务和创新的政策框架,为绿色金融科技的资源投入与金融科技企业的研发、金融机构开发绿色产业链相关产品等提供战略性研究。

2、上海金融管理部门应借助资源循环利用和碳减排协同联动机制,为绿色装备制造业绿色技术的研发与核心技术创新搭建绿色产业链金融服务平台。

上海市政府应通过协同联动机制制定绿色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指引,绿色金融政策应瞄准关键核心绿色技术的融资需求精准实施。

建议在结合绿色装备制造优势企业和领军企业需求的基础上,在提供研发绿色创新、绿色转移转化、绿色知识产权、绿色资源共享、碳排放的检验检测、绿色工业的碳足迹云信息等方面,上海绿色金融管理部门应瞄准绿色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绿色产品化、绿色产业化等项目,制定明确的绿色金融服务指引。

具体而言,首先应关注国家层面“十四五”绿色产业规划的金融政策导向,结合上海地区特点重点整合绿色资源的金融需求,助力上海地区绿色产业向价值链的中高端跃进。

其次,利用协同联动平台加大绿色金融政策调控力度,助力上下游绿色产业链的联动,尤其在补齐资源循环利用与碳减排等服务链“短板”方面,加大融资服务的政策导向和服务深度。

第三,在绿色产业链的发展上,上海绿色金融管理部门应主动贴近绿色产业的基础研究和产业化投融资服务需求。

第四,在绿色金融导向上,上海绿色金融管理部门应借助协同联动机制,积极引导绿色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的融资需求,为其突破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难点,从扶持前瞻性研究到绿色产业落地,形成多层次绿色产业创新的金融指引。

最后,在绿色企业和配套企业的合作机制上,应深度关注并提升绿色资源的配置水平和协作效率,支持绿色产业的前瞻研究融入到产业化多层次递进的创新体系之中。

3、上海金融管理部门应为在绿色装备制造业系统集成和总包的融资上提供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供应链、绿色仓单等投融资政策便利。

上海绿色金融管理部门应尽快建设“绿色项目工程设计+绿色工程施工+绿色设备选型+绿色设备制造+安装维护+使用服务”等一体化绿色产业集聚性示范区,形成上海特色的绿色金融服务先导区。

在氢、风、太阳、海洋、生物等能源的智能电网终端等迸发,以及产、储、运等清洁能源、碳汇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产业技术集成耦合创新的关键技术建设上,应引导机构开展有深度的融合服务模式,如成立绿色金融客户经理制度,通过产融机制创新助力绿色产业链的发展。

在绿色金融人才的培养上,政府管理部门可根据职业岗位分布要求,组织高中级绿色金融培训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在支持碳减排技术的过程中,提升辨析低碳产业链,并精准助力电子信息、高端绿色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颠覆性技术创新发展的能力,聚焦能源行业产业链的研发攻关、平台建设、成果示范和国际科技合作等前沿性绿色产业链,以及厂房(设备)和垃圾焚烧发电厂等租赁需求,绿色金融政策应鼓励提供绿色租赁的投融资服务,形成与上海生态环境相适应的先进装备制造业绿色融资体系。

4、对标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构建上海国际绿色金融的发展机制。

针对高排放、高污染等“两高”项目的转型发展问题,上海金融管理部门应健全银行机构绿色金融专职业务管理新职能的政策指引,以奖励政策鼓励上海金融机构为上海企业与地区项目提供专项绿色服务。

在服务能力上,应提高融资申请审批的便捷度,建全与碳权相关的金融中介咨询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设计全方位综合化的绿色融资方案,以满足多样化的客户融资需求。

在保障绿色金融产品的研发创新上,应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计划,完善绿色金融业务的信贷评级、收集、环境效益等数据积累与储备的建设、信息系统的集成等,形成对接《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和《G20可持续金融综合报告》的上海国际绿色产业链金融服务机制。

在参与全球产业链协作创新方面,应助力绿色产业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相互促进,构建稳定安全的高端产业链供应链的跨境投融资活动,为全球绿色产业链碳权互认等协作创新,构建更为开放包容的绿色产融合作共赢的上海机制。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研究员)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