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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取得和交易费征收标准规范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1-02-09 10: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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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取得和交易费征收标准规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排放权取得和交易环节,获得排放权的企业应缴纳的费用有: 开户费:每个企业每年200欧元;登记管理费分为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两部分,其中固定费用根据设备排放二氧化碳的多少分档收费,排放量在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排放权取得和交易环节,获得排放权的企业应缴纳的费用有:

开户费:每个企业每年200欧元;登记管理费分为固定费用和浮动费用两部分,其中固定费用根据设备排放二氧化碳的多少分档收费,排放量在150万吨以下为3200欧元,151万~300万吨之间为6400欧元,301万吨以上9600欧元。浮动费用对某些特殊设备,根据排放量和行业性质,采取超额累进的方式,每吨在0.015和0.035欧元之间浮动;

交易费用:联邦环保局征收的管理性费用,在交易完成后缴纳。一般采取超额累进方式征收,对于交易量在1万吨至2.5万吨之间的,在1.25万~2万欧元之间浮动。交易价格由市场上交易双方确定;

罚金:对于没有按已核定的排放权排放,超过核定量后又不再次购买排放权的企业,按照第一年每吨40欧元、第二年每吨100欧元、第三年每吨200欧元的标准处罚。

2005年1月~11月底,联邦环保局共收取以上各种费用约796万欧元。联邦环保局所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管理机构正常业务工作经费和办公经费,剩余部分可由联邦政府投资于可再生能源。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主要任务。

从2006年起,德国提出了下一步排放权管理的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排放权交易的管理和监督体系,即根据2005年的管理实践,调整和规范各管理部门的职能;二是对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即对现有排放交易的法律法规的效果进行评价,必要情况下进行补充和修改;三是加强与欧盟合作,即加强与其他欧盟国家在政策制定、排放交易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