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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碳汇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越来越得到重视

来源:易碳家期刊
时间:2021-02-20 22: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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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碳汇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越来越得到重视:  世界著名工业咨询公司麦肯锡的报告认为,到2030年全球减少270亿t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从技术手段上是可行的,只要将现有的技术投入市场,至少可以避免2/3的温室气体排放,但只有大大降低每t温室气

  世界著名工业咨询公司麦肯锡的报告认为,到2030年全球减少270亿t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从技术手段上是可行的,只要将现有的技术投入市场,至少可以避免2/3的温室气体排放,但只有大大降低每t温室气体减排的费用,才能从经济上变得现实。而森林碳汇,正弥补了这个缺陷,以其在短期内能完成减排目标的最经济、最直接、最快捷的优越性,成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减排措施之一。

1.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焦点是谁为低碳经济时代到来买单

  纵观国际气候谈判,主要讨论的焦点是围绕三个问题展开:一是设定减排时间表,量化减排目标;二是分解减排义务,明确国别减排责任;三是规定减排措施及途径,落实减排目标。这三个主题,从形式上看是围绕减排展开国家博弈,实质上是维护国家经济及政治利益而展开的利益纷争。

  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围绕着低碳经济全球化时代到来的成本分摊展开博弈。发达国家,拥有低碳技术,采取各种措施让发展中国家为低碳经济买单。随着议定书的生效,碳税、排放贸易、能源效率标准以及强制减排目标等促进减排政策的不断强化,发达国家的企业担心,自己的产品在与来自没有承担减排义务国家的出口产品竞争时会因生产成本较高而处于相对的劣势。于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工业部门,积极推动政府采纳所谓“边境税收调节”,对来自未承担减排义务国家(主要针对美国,也包括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收税,发展中国家首当其冲,竞争压力巨大。据了解到,美国国会提出了一个立法建议,其中包含“竞争力条款”,要求进口产品的生产国必须采取与美国努力相当的减排行动,否则就必须从一个美国国内的排放交易机构购买减排信用,显然这一提案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中国家争取尽可能少地为低碳经济买单。因此,美国和欧盟建议各国通过取消减排技术和相关服务的关税,不支持以低价转让减排技术的“知识产权”,推动低碳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然而,发展中国家坚持应建立有效的技术合作与转让机制,消除技术合作与转让的障碍,提供技术合作与转让的激励机制,通过加强技术合作与转让使发展中国家用得上环境友好技术。

  正是因为各国在技术转让方面意见不统一而催生出了清洁发展机制(CDM)。根据该机制,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规定的西方企业,可通过在发展中国家投资清洁能源项目而履行自己的减排义务。但迄今为止,多数CDM投资项目只涉及一些基础性技术,如回收垃圾填埋后释放的甲烷气体等。巴厘岛国际气候变化会议的一个最大成果就是各方对技术转让问题已经达成初步协议,这将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获得新技术,并帮助其发展。但是,要求对清洁发展机制交易项目征收2%税费,设立适应基金,事实上是让发展中国家承担了相对较低的技术转让费。

2.森林碳汇是低碳经济全球化时代到来过程中的必然产物

  低碳技术及经济运行是个划时代的标志,全球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少则需要几十年,多则几百年。在这过程中,必经高碳经济-中碳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过程,各个国家处于这一前进路线的不同阶段,欧盟在前,美国等“伞形”集团随后,“77国集团”最后。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步伐,低碳经济国家凭借其低成本、低能源、低资源的经济优势殖民高碳经济国家,而高碳经济国家努力争取政策壁垒抵御自由经济的殖民冲击,这就是围绕碳经济展开的国际气候变化谈判的焦点所在。

  全球气候变化是不争的事实,威胁着全球人类的生存。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求全球低碳经济模式的运行,发达国家欲以其承受运行低碳经济模式能力强来殖民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需要争取一个较长的时间发展本国的低碳经济来抗击这种自由经济殖民,但应对 全球气候变化却是共同面对的问题。因此,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必将走中间路线,即为全球低碳经济预留预热期,为低碳经济时代到来争取市场空间和时间,不但要在当前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能够承受范围之内有利于推动低碳经济发展,而且要确实能起到科学设定的减排目标,其可调节的就是减排措施及途径。这些措施及途径既要满足潜力大、易执行、见效快,又要符合成本低、对经济增长影响小、居民福利高的条件,森林碳汇满足这些特征,是当前减排的较好途径选择。

3.森林碳汇纳入“京都议定书”验证了其必然性

  据《欧洲气候变化计划》(ECCP)披露,欧盟国家每减排1t二氧化碳碳减量成本仅20欧元,约合18美元;日本环境部声称,每减排1t二氧化碳减量成本可能高达95美元;美国,据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学者估计每减排1t二氧化碳减量成本至少90美元;如用造林或是减少毁林、森林管理、农田管理土地吸收碳来抵消减排任务为1t二氧化碳减排成本大约20美元。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发达国家执意要用所渭“抵消排放”和“换取排放”方案的减排低成本来实现“减少排放”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影响。《京都议定书》最终达成妥协,其一是允许森林茂密的工业化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和俄罗斯)用森林抵消一部分温室气体的减排义务;其二是“排放贸易”,就是一个发达国家可以出钱购买另一个发达国家的排放权,催生出了清洁发展机制(CDM),其中包括造林和再造林的碳汇项目。 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黄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