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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与宝马签署《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时间:2024-07-28 16: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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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与宝马签署《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签署《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的自愿性信息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签署《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宝马”)签署《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双方就供应链低碳排放钢铁材料达成合作意向,拟开展基于目前高炉转炉流程和基于电炉流程的低碳排放产品的车身材料合作应用。

◆《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不涉及具体金额,为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项目将由双方或下属单位另行签署协议,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双方内部规章制度流程的前提下进行。《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可能根据后期实施情况进行协商调整,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的签署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和华晨宝马基于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开展全面长期合作,共同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进一步保持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署本《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本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推动公司实施低碳产品战略,推动绿色低碳钢铁生产技术的工艺研发和推广,预计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备忘录签署概况

(一)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沃尔特·默特尔

注册资本:15000万欧元

成立日期:2003-5-23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马大道1号

主营业务:汽车制造业

股权结构:宝马(荷兰)控股公司持股75%,沈阳金杯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5%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与华晨宝马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署时间、地点、方式

本《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由公司与华晨宝马于2024年7月26日在北京签署。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本《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根据相关规则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忘录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公司和华晨宝马在可持续发展方面开展全面、长期的合作,共同打造绿色低碳的钢铁供应链,进一步维护双方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三)合作内容

公司计划通过新建EAF产线,以及优化现有的BF-BOF流程来提供低碳排放汽车钢板。公司承诺,根据公司公布的降碳路线图,在技术可用的基础上,优先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电炉汽车钢板满足华晨宝马高至100%的钢板需求。

从2025年开始,公司将基于现有长流程,具备提供50%废钢比汽车板产品能力,产品较2020年水平减碳40%以上。2026年起,公司将开始批量向华晨宝马提供基于电弧炉(EAF)生产的汽车板,具备更高的减碳能力。

2030年,公司将具备废钢比80%以上的汽车板生产能力,具备较2020年减碳70%以上的能力;同时供华晨宝马产品综合废钢比达到60%以上,较2020年综合水平减碳50%以上。

公司根据产品和生产工艺确定相应的碳排放量(范围 1-3),并与华晨宝马沟通该信息,包括相应的废钢比例(SRQ)。

(四)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

本备忘录既不授予也不转让许可证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专利(包括实用新型)、商标或商号,也不构成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授予或转让此类权利的义务。

双方确认签订的保密协议内容。双方同意,使用任何方式向公众或当局发布广告或公告前,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除非强制性法律规定有此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在发表相关声明之前通知对方。

(五)生效条款

本备忘录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并在以下任一事件发生时终止,以较早发生者为准:(a)双方签订合同协议。(b)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备忘录。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备忘录规定的任何义务,并且在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0天内仍未改正,则另一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备忘录。

本备忘录的条款并不构成双方进一步开展合作的义务。相反,双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停止进一步谈判,无需说明理由。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宣布退出。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推动公司实施低碳产品战略,更好地向下游用户以革新的技术提供更低碳排放的钢铁产品;有利于发挥示范效应,推动作为汽车重要供应链的钢铁行业关注可持续发展和产品的碳足迹;有利于强化引领效应,推动首钢低碳产品和下游用户增进合作,助力供应链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探索前沿技术,推动绿色低碳钢铁生产技术的工艺研发和推广。

《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合作备忘录》涉及的具体合作项目可能根据后期实施情况进行协商调整,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项目将由双方或下属单位另行签署协议,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与双方内部规章制度流程的前提下进行。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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