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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圆桌:全球对“漂绿”监管趋势如何?中国ESG投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来源:界面新闻
时间:2022-06-17 16: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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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圆桌:全球对“漂绿”监管趋势如何?中国ESG投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随着“双碳”目标提出,绿色金融相关话题愈发受到市场关注。 当前,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迅速,2018年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在“双碳”目标指引下,中国绿色债

随着“双碳”目标提出,绿色金融相关话题愈发受到市场关注。

当前,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迅速,2018年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在“双碳”目标指引下,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进一步提速,2021年国内债券市场贴标绿债规模达6400多亿元,成为世界绿色债券市场重要组成部分。

对绿色债券发行人而言,发绿债的增量成本和收益有哪些?全球对于“漂绿”行为的监管趋势如何?中国ESG投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6月16日,在“2022惠誉看中国”的圆桌讨论环节上,与会嘉宾围绕上述问题进行分享。

发行绿色债券有何增量成本和收益?

“相比于普通的债券,境内的绿色债券主要增量成本是评估和认证的费用。发行人如果选择发行绿色债券,需要聘请第三方专业的机构出具评估意见或者认证报告,大约成本在10万元至20万元左右,如果在债券存续期间持续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环境效益进行观测,费用可能会更高。”中金公司固定收益董事总经理、全球信用组负责人陈振宏在会上指出。

除上述成本外,瑞士银行企业环境、社会管治战略亚太区主管董事曾晴进一步补充道,发行绿色债券还涉及提升公司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能力的成本,比如不同ESG债券类型有不同的特色,公司负责项目的各部门同事都需要对不同的债券有所了解。

曾晴介绍,虽然发行ESG债券存在评估和认知成本,但亚洲一些市场会对此进行资助。比如香港和新加坡,其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推出可持续发展资助计划,只要公司符合特定条件,发行债券前后的部分费用可以得到资助。

在收益方面,曾晴分析指出,部分绿色债券对投资者而言收益率较低,这就代表公司可以享受绿色的溢价。此外,现在较为流行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与绿色债券资金最大的不同是,这类债券募集的资金不需要投向绿色项目,只需要公司在ESG上达到一定目标,就可以享受优惠利率。

曾晴进一步指出,发行绿色债券对发行人而言还存在品牌建设的收益,以及能吸引到不同类型的投资者,以达到扩大公司投资者范围,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地方的效果。

“一部分亚洲公司发行传统债券时,可能只会吸引到亚洲的投资者,但是发行ESG债券就能吸引到欧洲或者是美国的投资者。”曾晴举例说明。

对“漂绿”行为的监管趋势如何?

在谈及绿色金融时,“漂绿”行为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据有关媒体报道,今年5月,纽约梅隆银行因涉嫌“漂绿”被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处罚150万美元。

何谓“漂绿”?惠誉评级业务与客户关系管理兼亚太区ESG可持续金融评级董事韦志远表示,在投资端,是指投资人未能开展有质量的ESG审查,而错误地纳入了很多“非绿”的标的;在发行端,是指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无法按照承诺的框架进行投放,或者投放的项目的环境及社会效益并没有披露或没有达到承诺的目标。

惠誉此前发布的一份报告对中国的“漂绿”风险进行阐述:“气候债券倡议组织的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国内的存续贴标签绿色债券总额约为1390亿美元。然而,48%的绿色债券仅符合中国的绿色债券定义,而中国绿色债券定义不同于公认的国际标准。这表明这些债券可能并不符合国际绿色标准,进而令人误认为相关募集资金被用于环保项目。”

那么,全球市场对于“漂绿”行为的监管趋势如何?

“针对全球市场‘漂绿’现象方面的监管行动,今年上半年达到一个新的高峰。所以我们认为,接下来一段时间将会有更多关于ESG的金融产品包括债务融资工具(的监管行动),在发行的过程中,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绿色项目的定义、环境影响方面认证,将面临严监管的趋势。”惠誉评级可持续金融部ESG研究组联席董事贾菁薇在会上指出。

曾晴表示,这几年国际市场的监管机构对“漂绿”议题越来越重视,像新加坡的金融管理局已经表明希望从基金和公司这两个层面防止“漂绿”,比如基金名称方面或(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方面在披露上会有特定的关于ESG的信披要求。新加坡监管还希望资产管理公司在履行可持续发展的承诺上可以做得更多,比如让公司披露自身是如何遵循ESG的投资目标。

曾晴还介绍,香港证监会也加强了对ESG基金的披露规定,2022年1月开始,以ESG、气候变化为重点的基金产品,需要披露如何把ESG纳入投资决策中,每年也需要定期进行评估并作出披露。

曾晴指出,欧盟推出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制定了绿色清单,其中列出根据欧盟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些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和项目领域,希望以此促进绿色转型,防止“漂绿”。

对于我国近期的监管政策,陈振宏介绍,202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于同年7月1日正式生效。新版本的目录与旧版相比,解决了多头监管的问题,实现了绿色债券定义和绿色债券界定标准统一。

陈振宏进一步补充道,该目录在四级分类上,不再将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进一步与国际绿色债券标准趋同。此外,中国人民银行也升级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将评价范围拓展至绿色债券,将绿色债券的投资发行纳入定量和定性的考核范围,

陈振宏指出,2021年11月,中欧共同发布的《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名录》,推动了国际绿色债券标准的趋同,为境内外的发行主体发行投资绿色债券提供了依据。2022年6月,银保监会也印发了《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鼓励银保机构积极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去提升绿色金融的投资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

最后,针对境内投资人的ESG投资策略话题,陈振宏认为,在中国ESG投资有两个重要的方向性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中国的金融机构ESG投资原则应充分国际化,在债券市场不断开放过程中,需要利用国际的通用话术体系,才能做好中国的ESG债券投资。

二是中国的金融机构的投资原则要立足于国情,完全去照搬发达国家的ESG投资原则,会与中国的资本市场不相融合,不适应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的能源结构,中国能源供应长期以来依赖煤炭,2019年煤炭占一次性能源消费量57.7%,而世界的平均是27%,能源性的结构问题在转型的过程中是不得不面临一个比较长期的阵痛。

“中国应该更加强调绿色的转型,将碳中和对绿色的长期影响纳入我们的评价体系里。因此,在搭建中国视角的ESG评价体系时,我们既要吸收借鉴国际市场上被印证和普遍接受的分析指标,也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对分析框架和具体的指标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陈振宏总结说。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