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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城市圈”首次列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来源:长江日报
时间:2022-04-14 12: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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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城市圈”首次列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武汉今后五年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新的“跑道”。 其中,“绿色城市圈”概念,首次列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之中。 ■ 自然生态格局更加

近日,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武汉今后五年生态环境保护有了新的“跑道”。

其中,“绿色城市圈”概念,首次列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之中。

■ 自然生态格局更加稳定

城市生态品质稳步提升

《规划》突出“一个理念、两大战略、三大任务”的总体思路,编列了4大目标,以及创新、空间、产业、能源、交通五个着力点,12项重点任务。

一个理念:坚持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

两大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双碳”战略和长江大保护重大战略部署。

三大任务: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引领城市圈生态环境协同保护三大任务。

四大目标:一是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明显进展,单位GDP碳排放持续降低,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加快形成。二是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面消除劣V类湖泊。三是城市生态品质稳步提升,“北峰南泽、河湖密布”的自然生态格局更加稳定,世界滨水名城、湿地花城魅力更加彰显。四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深入推进。

■ 大力发展绿色技术创新

获得“减污降碳”新能力

据《规划》编制人员介绍,武汉将制订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深入落实碳达峰行动目标。

同时,启动碳中和路径研究,探索开展碳中和示范区、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和低碳示范工程建设。

推动武昌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创新碳金融产品,完善碳金融体系建设,努力将武汉打造成为全国碳金融中心。

为此,《规划》提出,武汉将大力发展绿色技术创新,加强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和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化及示范应用。支持建设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生态环境和绿色技术研究机构,加快推进和谋划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研究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区管控要求,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开展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EOD)建设试点。

持续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大力发展绿色环保支柱产业。实施“数字长江”建设行动,打造长江科创产业园、智慧长江示范区和长江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长江国际低碳产业园建设。

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有序推进黄陂云雾山、蔡家榨、新洲李集等风电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推进白浒山液化天然气储配基地项目建设,打造华中地区最大的沿江液化天然气(LNG)接收中心。

在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方面,发展多式联运业态,形成天河机场“空铁公”、阳逻国际港集装箱“水铁公”多式联运枢纽。建设绿色港口,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鼓励使用LNG动力船舶。

■ 加强长江生态保护治理

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规划》编制人员介绍,武汉将进一步加强长江生态保护治理,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从完善沿江流域空间体系上,坚持“一轴三区六段”的长江大保护滨江带功能布局,高水平规划建设“两江四岸”,推进百里长江生态廊道建设。深入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抓好长江岸线“留白”“留绿”和功能恢复。

划分流域治理单元,根据单元设立分级分期目标体系。深入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完善江河湖泊排污口长效管理制度。

加大长江、汉江岸线整治力度,巩固非法采砂、非法码头治理成果。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

实施长江水环境修复行动,开展汉江生态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推进梁子湖、斧头湖等湖泊生态功能修复与保护,开展武湖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试点。

加大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力度,推进长江江豚重返武汉城区江段工作,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

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对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交流协作,构建沿江绿色发展轴。

加强与长沙、南昌等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合作,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共同构筑长江中游生态屏障。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规划》提出,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争创国家级美丽河湖。

实现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三水”统筹,继续实施“三河三湖”、东沙湖、汉阳六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推动水生态恢复,全面消除劣V类湖泊。

推进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科技攻关,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巩固扬尘治理成果,持续打造“武汉蓝”。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推进土壤安全利用,补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短板。

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政策体系,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推进执法与监测深度融合,建成生态环境智慧平台,提升市区两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功能。

■ 首次引入“绿色城市圈”概念

推进城市圈生态环境联保共治

《规划》提出,以生态宜居为底色,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共筑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推进污染联防联治。

其中,推动武汉城市圈生态建设联动,加快构建木兰山山地生态绿楔、武仙洪湖湿地生态绿楔、幕阜山梁子湖生态绿楔,建设大别山、幕阜山生态屏障。

以武汉主城区为圆心,辐射50公里左右的生态区域,打造环城生态圈,建设中部地区最大的湿地景观群、生物多样性保护圈和生态宜居园林城市群。

积极推动长江、汉江、通顺河、举水、道观河、梁子湖、斧头湖等跨区域河湖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加强水体水质信息共享,深入开展通顺河跨界水体生态补偿。

通过建立生态环境协同共治机制和生态环保联动工程,共同建设“无废城市圈”“绿色城市圈”,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 提升城市生态品质

老百姓“人居环境”更绿更美

《规划》提出,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完善城市生态空间格局,构建江湖相济、湖网相连的城市水道,蓝绿交织、清新富氧的城市绿道。

建立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推进城市生态修补与修复,深入实施“绿网、蓝网工程”,加快百里长江生态廊道、东湖城市生态绿心等亮点滨水区块建设。

加强沉湖等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与修复,实施东湖、后官湖、安山、杜公湖等湿地公园提档升级,开展小微湿地生态治理。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构建“自然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五级公园体系。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自然保护地和重要河流、湖泊等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

加强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繁殖、栖息的重点湿地保护。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

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农村改厕成效,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村增万树”五年行动计划、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和模式。

■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鼓励公众“发声”参与环境治理

武汉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责。

完善企业环境信用承诺、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环境信用联合惩戒等制度。推动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稳步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加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开展自然资源调查评价监测和确权登记,加快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逐步扩大基本生态控制线区域生态补偿的要素品类与补偿标准。

积极推动落实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保护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

制定或者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完善全市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制度框架。

探索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跨区域跨流域环保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

开展全民行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

健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途径、手段和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合力。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

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践行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全社会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策划: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融媒体中心武汉市生态环境宣教中心

长江日报生态传播中心

文:金文兵晏利利孙艳孙辰胡喜珍杨海垚

图:刘斌李永刚

文章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