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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毓静:对应不同生命周期企业 金融机构如何提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21-09-30 19: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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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毓静:对应不同生命周期企业 金融机构如何提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有了明确的绿色企业(项目),金融机构就可以对应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提供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其发展。例如,针对成立0-5年的民营小微绿色企业,金融机构可以探索提供首贷

有了明确的绿色企业(项目),金融机构就可以对应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提供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其发展。例如,针对成立0-5年的民营小微绿色企业,金融机构可以探索提供首贷业务;针对成立5-10年的。。。

一是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持续支持;二是深圳绿色金融发展已经具备先发优势;三是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基本搭建后,关键是尽快明确绿色企业和项目。

一、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金融的持续支持

当前,全社会对绿色发展已经形成共识,党中央明确“十四五”时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放眼全球,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当今世界正处于动荡变革期。全球极端天气不断出现,气候风险持续上升,环境压力加大,能否积极应对气候风险,平衡好稳增长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是关系到人类共同命运的重大问题。

绿色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金融体系能否对绿色产业提供足够的金融资源支持,将是影响绿色发展顺利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香港金管局(HKMA)近期发表的一篇工作论文指出,通过对62个经济体20年时间序列数据的实证研究发现,金融发展水平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金融发展水平高的经济体,其实际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将以更快速度向最优二氧化碳强度排放目标收敛。

人民银行已经将绿色金融确定为今年和“十四五”时期的重点工作,形成了“三大功能”(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五大支柱”(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拓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空间)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以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投资结构,以及人民生产生活方式等全方位的深刻变化。

二、深圳绿色金融发展已经具备先发优势

深圳绿色金融生态已形成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各类主体共同推动,包括信贷、债券、股指、海外债和碳排放交易等在内的门类基本齐全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发布并实施,这是我国首部关于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规,为深圳绿色金融发展构建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是深圳市计划于2021年10月择机在香港簿记建档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地方政府债券,其中3年和5年期的为绿色债券。这是我国首个地方政府境外发债、发离岸绿色债、发离岸人民币债,这将是我国地方政府发债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

三是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取得突破,选出首批11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2021年7月14日,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发布了《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成为辖内首个公开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银行,也是全国首个披露投融资活动碳足迹试算方法及结果的银行。正在准备披露的试点银行还有多家,后续将成熟一家发布一家。2021年6月,深圳市金融局联合深圳人民银行、深圳银保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选出首批11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国开行科技金融处、工商银行信贷与投资管理部、农业银行龙岗支行、中国银行河套皇岗支行、建设银行大鹏支行、邮储银行营业部、兴业银行沙河支行、兴业银行龙岗支行、江苏银行福田支行、华夏银行南头支行、深圳能源财务信贷部)。今天,这些绿色金融机构所在分行也都派有行级领导等代表现场参加活动。

四是传统绿色金融产品方兴未艾。截至2021年6月末,深圳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3883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5%,同比增长26%,增速是各项贷款增速的2倍。2021年1-8月,深圳地区共7家企业发行绿色债券9只,发行规模共106亿元,几乎是上年同期发行规模的2.5倍,先后落地由中广核集团发行的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核电项目碳中和债、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公司发行的全国首单租赁行业碳中和债、深圳市地铁集团发行的首单深圳市属国企碳中和债。2021年8月,深交所发布了国内首只绿色金融股票指数--国证香蜜湖绿色金融指数。

五是跨区域绿色金融交流显著推进。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代表深圳加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牵头的“全球金融中心城市绿色金融联盟”(FC4S),推动联盟“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实验室”落地深圳;与香港、澳门、广州联合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推动联盟秘书处永设深圳,下设的项目组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在大湾区绿色供应链金融服务(广州)、大湾区固体废物处置平台建设(深圳)、绿色建筑推广(香港)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三、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基本搭建后,关键是尽快明确绿色企业和项目

有了明确的绿色企业(项目),金融机构就可以对应企业的不同生命周期,提供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其发展。例如,针对成立0-5年的民营小微绿色企业,金融机构可以探索提供首贷业务;针对成立5-10年的更为成熟的绿色企业,金融机构可以探索提供发债、股权上市、境外融资等一揽子方案。

这也是我们今天举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绿色融资银企对接会的初衷。深圳人民银行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签约,旨在通过开展合作,缓解绿色企业(项目)在融资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组织绿色融资银企对接会,方便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对接。

下一阶段,深圳人民银行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在内的地方职能部门合作,共同推动绿色企业(项目)库建设,召开绿色融资银企对接会和项目推介会,推动非金融企业完善碳核算及环境信息披露机制,共同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是继续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以更高标准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气候风险的管理,在条件具备的银行组织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

三是推动中央银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在深圳落地,以稳步有序、精准直达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探索碳减排支持工具与低成本绿色融资形成良性循环,撬动更多社会资金促进碳减排。

(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邢毓静,本文来自她在绿色融资银企对接会上的致辞)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