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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推动”到“市场选择”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迈入2.0版

来源:新华财经
时间:2021-06-02 15: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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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策推动”到“市场选择” 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迈入2.0版:核心提示:当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推进器,那么在接下来“十四五”时期实打实推进的关键五年,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将迈入跨越式发展的2.0版。 伴

核心提示:当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推进器,那么在接下来“十四五”时期实打实推进的关键五年,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将迈入跨越式发展的2.0版。

伴随经济发展及其能源消耗量的大幅增加,气候变化、资源短缺、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之新冠疫情又重创全球经济,时下的全球治理议题变得现实而紧要。在此背景下,构建绿色金融体系被视为当今及未来国际社会应对生态环境挑战的重要途径之一。绿色金融最突出的特点,即是追求金融活动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它更强调人类社会的生存环境利益,将对环境保护和对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作为度量经济活动成败的标准之一,通过自身活动引导各经济主体注重自然生态平衡。

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较晚,伴随政府的大力倡导支持、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和各类机构的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在近年来得以快速发展,特别是在“十三五”期间,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起基本框架,绿色金融市场逐步形成。当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推进器。如果说,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此前尚处在刚起步、打基础的1.0版,那么在接下来“十四五”时期实打实推进的关键五年,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将迈入跨越式发展的2.0版。

政策推动,构建起绿色金融体系的“四梁八柱”

绿色金融的发韧,离不开政府顶层设计的政策推动。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党的十九大和“十三五规划”,明确把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和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定调为“国家战略”。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

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七部委共同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包括有35条具体的、可操作政策指南,成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四梁八柱”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清晰阐释了“绿色金融”和“绿色金融体系”的定义。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绿色金融的定义蕴含三层意思:其一,绿色金融的目的是支持有环境效益的项目,而环境效益包括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高效利用;其二,给出了绿色项目的主要类别,这对未来各种绿色金融产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等)的界定和分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三,明确了绿色金融包括支持绿色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和风险管理的金融服务。这说明绿色金融不仅仅包括贷款和证券发行等融资活动,也包括绿色保险等风险管理活动,还包括多种功能的碳金融业务。明确界定绿色金融的范围,更有助于激励和引进更多的绿色投资。

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简言之,绿色金融体系是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一整套制度供给。体制机制具有管长远的作用,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和构建过程本身也是我国自身产业升级和社会资源达到有效均衡配置的一个过程,使得我国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呈现出一种健康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在“十三五”期间,得益于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的1.0版框架性制度安排,我国在金融信息披露要求、绿色金融标准制定、绿色金融创新、地方绿色金融及绿色金融激励约束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和改善。但是显而易见,在3060双碳目标的要求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还存在许多亟需完善提高的地方。基于此,2020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提出“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2021年1月4日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再次提及“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渐成引导经济发展的“市场选择”

从国际经验看,当工业化发展达到一定水平后,污染物排放会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由高趋低、环境质量也逐渐得到改善。导致这种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拐点出现的原因,大致有三个方面:居民消费需求随着收入增加而升级、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监管日趋严格,企业违法成本上升;企业生产技术进步,污染物排放减少。如今,居民、政府及企业主体都格外关注环境污染和生活质量问题,因此,未来实现经济增长的前提应该是要达成“三方面”的某种平衡解,即是要寻求绿色GDP,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

平心而论,中国经济经历了40多年的高速增长,以资源消耗和高环境成本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已难以为继。在不少地方,污染的严重程度难以想象。究其原因,从环境的角度来说,和污染的末端治理有关系,但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关键的原因是我国资源消耗型和污染型的经济结构,其中包括了污染型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要改变这种状态,仅仅依靠强有力的末端治理措施显然不够,还必须采用财税、金融等手段改变资源配置的激励机制,让资源配置更有效,让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变得更为清洁和绿色。

绿色金融体系通过改变不同类型项目的融资成本与可获得性,引导社会资本逐步从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重工业行业退出,进入到环保和低污染的服务型行业,将有助于缓解中国产业结构“过重”的问题。从国际范围来看,制造业继续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梯度转移,新一轮的产业分工和产业转移为发展中国家加快工业化进程、升级产业结构提供了机遇。国内一直存在的产业结构失衡也迫使我们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到这个阶段,产业的换代升级成为必然。

通过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引导经济“绿化”,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引导我国未来发展的一种理性的“市场选择”: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有助于促进中国实体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型,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供给侧改革的实施和完成;同时,绿色金融业务的开展也有助于扩充中国金融体系的边界、丰富中国金融体系的内涵,深化中国金融体系的结构。

在这一过程中,中国金融业需要顺应传统产业换代升级的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的层次和功能,实现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良性互动。对传统产业中的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供资金支持,使信贷资金向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领域倾斜;对“两高一剩”产业建立行业准入门槛,设立环保评判标准和细则,以便提高绿色信贷的操作性,对不符合绿色贷款标准的企业予以“一票否决”;针对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过程中对技术依赖较高、资金需求大、可用抵押物少的特点,金融机构应积极创新贷款抵押方式,以技术专利、升级设备、存货、应收账款等作为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贷款抵押物,开拓试行多家企业联保贷款模式。

与市场规模效应相比,绿色金融体系构建还需再上新台阶

“十三五”时期,我国绿色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带动我国绿色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约12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超过8000亿元,居世界第二。同时,我国绿色金融资产质量整体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尚无违约案例。

虽然我国在绿色金融市场已完成“规模赶超”,但还应该清醒意识到,我国现阶段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突出表现在绿色金融体系上还存在很大差距,比如: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不完备、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平台割据、绿色中介服务体系发展滞后以及绿色金融交易工具缺乏创新、绿色产业环保技术标准复杂导致绿色融资项目的风险性增加等。针对这些存在突出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重点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一方面,加快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消息显示,全国碳市场建设已经到了最关键阶段,要确保在2021年7月前启动上线交易,加快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优化碳交易机制,推动碳金融产品体系的层次性发展。另一方面,鼓励中小规模银行与大型银行共同发展绿色信贷,尤其是针对绿色私营企业和绿色中小型企业的贷款。再者,将ESG投资纳入保险公司的绩效评估,保障长期投资者对绿色项目投资的价值回报。

从系统观的角度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要实现从1.0版本向2.0版的新跨越,还需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一是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为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确保绿色金融实现商业可持续性、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二是强化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持续推动金融机构、证券发行人、公共部门分类提升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性和规范性;三是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贴息奖补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绿色资产配置、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提升金融业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能力;四是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鼓励产品创新、完善发行制度、规范交易流程、提升透明度;五是积极拓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空间,积极利用各类多双边平台及合作机制推动绿色金融合作和国际交流,提升国际社会对我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产品、市场的认可和参与程度。(作者刘功润系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