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出台,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法治保障
《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出台,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法治保障:6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上海市人
6月22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这部关于绿色金融发展的浦东新区法规,对于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绿色发展领域,推动浦东新区更好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若干规定》,上海将统筹建立绿色项目库,夯实制度基础,完善管理体制。上海市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须研究制定绿色企业评价要求、评价标准和绿色项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并据此统筹建立绿色项目库;支持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沪机构在浦东新区建立改革试验机制,建立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和内部风控制度等。
其次,根据《若干规定》,上海将构建全方位的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项目在浦东新区落地;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票据、绿色债券、绿色投资、绿色基金等。
第三,推动改革突破,引领绿色转型。《若干规定》围绕产业绿色转型需求,支持金融机构等为碳密集型、高环境影响的项目或者市场主体的低碳、零碳排放转型提供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环境权益担保融资、回购、拆借等业务;明确市场主体可以办理环境权益担保登记,并保障碳排放权担保权人权益,为碳排放权交易提供法治保障。
此外,《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规定企业重大环境信息提供义务,发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等情况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资金融出方;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发布年度环境信息报告。
最后,《若干规定》基于绿色金融发展初期对政策激励支持的需求,多角度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比如,发挥各类基金作用促进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优化金融数据信息服务,推动金融资源精准服务绿色企业或者项目;推进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探索建立企业与个人碳账户,鼓励区内金融机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鼓励提供绿色认证、环境咨询、碳排放核算等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依法开展专业化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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