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发布《福州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绿皮书》
福州中院发布《福州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绿皮书》:中新网福州6月2日电 (郑江洛)2日,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以“法润榕城山水,护航绿色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福州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绿皮书(2020.6-20
中新网福州6月2日电 (郑江洛)2日,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以“法润榕城山水,护航绿色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发布《福州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绿皮书(2020.6-20222.5)》和福州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典型案例。
福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彤通报2020年6月至2022年5月福州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福州法院生态司法保护绿皮书(2020.6-20222.5)》全面梳理展示了福州法院过去两年生态司法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林彤表示,2020年以来,福州法院立足省会城市法院定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深化品牌建设,着力构建全区域、全体系、全要素的“审判引领+文化保护+自然保护”3.0版。
绿皮书显示,2020年6月至2022年5月,全市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11件,其中,刑事案件226件,民事案件179件,行政案件127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79件。积极探索,发挥环境公益诉讼救济功能。全市法院共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0件,适用修复性司法措施46件,尽力弥合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系统。
据介绍,不断强化生态司法治理,促进福州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保护水域安全,共建幸福河湖。全市13个法院均设立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福州中院连续两年与市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开展闽江巡河督查。
在保护文化遗产方面,继闽侯法院设立全省首个“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台江法院设立“福州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永泰法院建立“生态司法+古庄寨”保护模式之后,闽清法院、闽侯法院、仓山法院、马尾法院先后设立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综合性生态文明司法实践创新基地、诉调工作室、法官工作室,加强自然和文化“双遗产”司法保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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