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碳中和政策法规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部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财政局
时间:2021-08-17 17:24:35
热度:1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部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部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部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1〕37号),现将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部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中涉及我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的资金5,250万元转下达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具体项目、金额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2)。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省财政厅文中一并下达了资金总体绩效目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市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部分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粤财建〔2021〕37号)

2.2021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向)资金安排表

广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