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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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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4 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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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的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设17个内设机构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

根据上述职责,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设17个内设机构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简称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承担机关信息化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法制处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起草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研究室
承担本市园林绿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有关的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联络处
组织编制本市城乡绿化美化年度计划;组织协调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等驻京单位和社会其他组织、国际友人等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绿化工作和对外交流及相关联络工作;协调开展绿化美化宣传工作。
义务植树处
组织开展本市城乡绿化美化和义务植树工作;组织公益性绿地、林地和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承担友谊林、纪念林和纪念树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工作。
规划发展处
承担本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有关工作,依法承担专业规划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编制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参与城镇总体规划园林绿化部分的研究评审;协助审核园林规划和建设项目中绿地比例和布局;参与重点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组织论证和评审工作。
造林营林处(生态林建设管理办公室)
承担本市生态林建设和防沙治沙、造林营林、林木种苗的管理,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依法承担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编制生态林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以及技术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承担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指导防沙治沙和以生物措施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
城镇绿化处
承担本市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的管理,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依法承担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编制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养护管理规程及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园林绿化行业招投标管理;组织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验收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屋顶绿化工作;指导、监督城镇绿地养护管理,承担绿化补偿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和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直属绿地的管理工作。
林政资源处(木材管理办公室)
承担本市森林资源和林权管理,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依法承担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拟订森林资源调查的规划以及相关规程和制度,并组织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林地调查、定级、登记以及林权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森林权属纠纷;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承担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木材资源的综合利用。
公园风景区处
承担本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管理,依法承担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编制公园、风景名胜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标准和规范,监督和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管理;承担公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参与公园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组织开展公园、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评估等工作;承担有关世界遗产的申报工作;承担公园、风景名胜区对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工作;指导公园、风景名胜区的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林场处(花卉产业处)
承担本市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管理,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和政策措施,依法承担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国有林场建设规划和国有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林场造林营林、资源保护等工作;承担直属林场、苗圃的管理工作;承担花卉行业管理,拟订花卉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花卉品种的研发、引进、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承担本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和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办法、政策措施及管理标准,依法承担相关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监督和指导自然保护区、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监督和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重点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工作;承担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产业发展处
拟订本市果树、蜂蚕、林木种苗、森林资源利用等产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果树、蜂蚕、林木种苗等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承担促进产业发展和经营管理相关的信息服务工作;指导、规范和推进相关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科技处
承担本市园林绿化科技管理工作;拟订园林绿化科技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园林绿化各类标准的综合管理与协调工作;组织园林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承担有关技术推广和科普工作;承担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碳汇工作;承担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应急工作处
承担本市森林防火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演练;承担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及发布等工作;承担北京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北京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承担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和沙尘暴灾害方面的应急管理有关工作;协助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内部保卫工作。
计财(审计)处
拟订本市园林绿化发展年度计划;承担园林绿化项目及相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
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
(挂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牌子,简称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负责本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等方面的案件;组织、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和扑救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团委)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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