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那些贪官榜上有名
来源:碳中和网
时间:2021-06-08 17: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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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那些贪官榜上有名?
广元市纪委通报九起典型案件
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从本月起,广元市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
日前,市纪委通报了九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已经到了不得不深挖、不得不彻查、不得不根治的地步,对于这些连低保、医保、营养餐资金都敢动的恶劣行为,我们必须下决心肃清。”在7月2日全市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视频会议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范继跃如是说。典型案件巧立名目骗套补助 贪污受贿挪用资金
类型一
骗套、侵占 国家和群众资金
此次曝光的九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中,有五起均为骗取、套取或侵占国家和群众资金的案件。
2011年至2012年,时任苍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郑良假借他人之名用假发票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医疗费用共计33984.6元据为己有。2015年4月,苍溪县纪委决定给予郑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苍溪县人社局决定给予郑良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林业勘察设计队工作人员蒙子长在该局造林绿化股工作期间,与下寺镇三江村时任村文书周永奇等人合谋,将三江村一组付羊坪地块纳入2005年度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套取私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05年至2012年,蒙子长共分得6.9万元,周永奇共分得6.63万元,造林绿化股原工作人员沈瑜分得5.5万元。2015年5月,剑阁县纪委决定对周永奇予以立案调查。2015年6月,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决定对蒙子长、沈瑜予以立案调查。
2011年至2014年,苍溪县档案局干部韩强在苍溪县亭子乡劳动保障所(现亭子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借发放村民基础养老保险金之机,截留杨秀兰等8人的养老保险金存折,从中支取现金共计19828元据为己有。2015年2月,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举报,韩强陆续将款退还村民。2015年5月,县监察局决军给予韩强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2年5月,旺苍县福庆乡农纲村村主任邓勇和村支部书记王炳贵(另案处理)在分配农纲村公益林补助面积指标时,隐瞒并私分林业站调剂给农纲村的817亩公益林补助面积。其中,邓勇分得200亩,王炳贵分得182亩,部分农户分得435亩。至2013年,邓勇共多领取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6184元。2015年5月,旺苍县福庆乡党委决定给予邓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追缴。
2010年至2012年,时任青川县前进乡松柏村文书张学松借发放灾后重建植被恢复人工植苗造林补助资金之机,截留村民造林补助资金3.1万元据为己有。2015年4月,青川县前进乡纪委决定对张学松予以立案调查。
类型二
利用职务便利 贪污受贿
2008年至2014年,陈果在任旺苍县盐河乡、九龙乡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套取盐河乡中坪村机耕道水毁整治项目资金4.5万元,个人分得2.5万元;套取盐河乡“5·12”地震灾后过渡房安置费39.8万元,个人分得6.6万元;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19.7万元。2015年5月,旺苍县纪委决定对陈果予以立案调查,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09年,马怀建在任苍溪县石门乡人大副主席分管国土工作期间,违规审查同意石门乡七星村一组弄虚作假骗取地质滑坡补助资金8.8万元用于整治山坪塘,事后收受一组组长马某某感谢费0.3万元。2015年4月,苍溪县纪委决定给予马怀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类型三
巧立名目 挪用专项资金
2013年初,昭化区委农工委借审批划拨新村建设资金、烟田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之机,截留卫子镇刘家河村和区烟草公司项目资金共计32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2013年9月,该委还以虚列支出方式发放职工国庆节加班补助共计2.8万元。2015年6月,昭化区纪委、区监察局报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区委农工委主任兼区政府农经委主任冯子昭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追缴。
2013年2月,时任苍溪县彭店乡长星村支部书记的向建国违规在地震灾后重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中给村组干部、村廉勤委成员发放辛苦费共计0.94万元。其中,向建国个人领取0.1万元。2015年5月,苍溪县龙山镇纪委决定给予向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追缴。
聚焦“7+2”九类问题专项整治 严惩不正之风
“九起典型案件表明,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纠而复发,屡禁不止,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收手。这些问题和现象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市纪委副书记陈怀乾说,从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广元市将聚焦“7+2”问题,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专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四风”问题。
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精神的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用公款吃喝玩乐,“三公”经费支出控制不严,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等问题。
专项整治征地拆迁、土地林地流转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违规操作、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旧村改造资金,在拆除违法建筑中徇私枉法,在农村土地林地流转中以权谋私等问题。
专项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等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谋取私利;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做账和做假账等问题。
专项整治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扶贫救灾资金、涉农项目建设上,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等问题。
专项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各级各部门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专项整治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学校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克扣学生营养餐,强制征订教辅材料;教师师德不高、违规参与“谢师宴”、“升学宴”,有偿家教等问题。
专项整治医疗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医疗卫生机构乱收费、乱检查,医疗设备、药品采购收回扣,骗取医保社保、新农合资金,服务态度差、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专项整治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领导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从本月起,广元市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
日前,市纪委通报了九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
“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严重程度已经到了不得不深挖、不得不彻查、不得不根治的地步,对于这些连低保、医保、营养餐资金都敢动的恶劣行为,我们必须下决心肃清。”在7月2日全市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视频会议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范继跃如是说。典型案件巧立名目骗套补助 贪污受贿挪用资金
类型一
骗套、侵占 国家和群众资金
此次曝光的九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中,有五起均为骗取、套取或侵占国家和群众资金的案件。
2011年至2012年,时任苍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郑良假借他人之名用假发票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医疗费用共计33984.6元据为己有。2015年4月,苍溪县纪委决定给予郑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苍溪县人社局决定给予郑良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林业勘察设计队工作人员蒙子长在该局造林绿化股工作期间,与下寺镇三江村时任村文书周永奇等人合谋,将三江村一组付羊坪地块纳入2005年度国家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套取私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05年至2012年,蒙子长共分得6.9万元,周永奇共分得6.63万元,造林绿化股原工作人员沈瑜分得5.5万元。2015年5月,剑阁县纪委决定对周永奇予以立案调查。2015年6月,剑阁县林业和园林局决定对蒙子长、沈瑜予以立案调查。
2011年至2014年,苍溪县档案局干部韩强在苍溪县亭子乡劳动保障所(现亭子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期间,借发放村民基础养老保险金之机,截留杨秀兰等8人的养老保险金存折,从中支取现金共计19828元据为己有。2015年2月,群众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举报,韩强陆续将款退还村民。2015年5月,县监察局决军给予韩强行政记大过处分。
2012年5月,旺苍县福庆乡农纲村村主任邓勇和村支部书记王炳贵(另案处理)在分配农纲村公益林补助面积指标时,隐瞒并私分林业站调剂给农纲村的817亩公益林补助面积。其中,邓勇分得200亩,王炳贵分得182亩,部分农户分得435亩。至2013年,邓勇共多领取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6184元。2015年5月,旺苍县福庆乡党委决定给予邓勇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追缴。
2010年至2012年,时任青川县前进乡松柏村文书张学松借发放灾后重建植被恢复人工植苗造林补助资金之机,截留村民造林补助资金3.1万元据为己有。2015年4月,青川县前进乡纪委决定对张学松予以立案调查。
类型二
利用职务便利 贪污受贿
2008年至2014年,陈果在任旺苍县盐河乡、九龙乡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他人套取盐河乡中坪村机耕道水毁整治项目资金4.5万元,个人分得2.5万元;套取盐河乡“5·12”地震灾后过渡房安置费39.8万元,个人分得6.6万元;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共计19.7万元。2015年5月,旺苍县纪委决定对陈果予以立案调查,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09年,马怀建在任苍溪县石门乡人大副主席分管国土工作期间,违规审查同意石门乡七星村一组弄虚作假骗取地质滑坡补助资金8.8万元用于整治山坪塘,事后收受一组组长马某某感谢费0.3万元。2015年4月,苍溪县纪委决定给予马怀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类型三
巧立名目 挪用专项资金
2013年初,昭化区委农工委借审批划拨新村建设资金、烟田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之机,截留卫子镇刘家河村和区烟草公司项目资金共计32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2013年9月,该委还以虚列支出方式发放职工国庆节加班补助共计2.8万元。2015年6月,昭化区纪委、区监察局报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区委农工委主任兼区政府农经委主任冯子昭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追缴。
2013年2月,时任苍溪县彭店乡长星村支部书记的向建国违规在地震灾后重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中给村组干部、村廉勤委成员发放辛苦费共计0.94万元。其中,向建国个人领取0.1万元。2015年5月,苍溪县龙山镇纪委决定给予向建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追缴。
聚焦“7+2”九类问题专项整治 严惩不正之风
“九起典型案件表明,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纠而复发,屡禁不止,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收手。这些问题和现象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市纪委副书记陈怀乾说,从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广元市将聚焦“7+2”问题,解决老百姓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专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四风”问题。
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精神的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用公款吃喝玩乐,“三公”经费支出控制不严,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等问题。
专项整治征地拆迁、土地林地流转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违规操作、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旧村改造资金,在拆除违法建筑中徇私枉法,在农村土地林地流转中以权谋私等问题。
专项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等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谋取私利;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做账和做假账等问题。
专项整治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干部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扶贫救灾资金、涉农项目建设上,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等问题。
专项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各级各部门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专项整治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学校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克扣学生营养餐,强制征订教辅材料;教师师德不高、违规参与“谢师宴”、“升学宴”,有偿家教等问题。
专项整治医疗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医疗卫生机构乱收费、乱检查,医疗设备、药品采购收回扣,骗取医保社保、新农合资金,服务态度差、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
专项整治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基层领导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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