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S发布《混凝土生产中二氧化碳利用方法学》修订版
VCS发布《混凝土生产中二氧化碳利用方法学》修订版:VCS方法学VM0043《混凝土生产中二氧化碳利用方法学》修订版V1.1为通过混凝土生产实现碳捕集与利用(CCU)的项目提供了明确的量化框架,同时强调了其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可持续建筑
VCS方法学VM0043《混凝土生产中二氧化碳利用方法学》修订版V1.1为通过混凝土生产实现碳捕集与利用(CCU)的项目提供了明确的量化框架,同时强调了其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促进可持续建筑实践方面的双重效益。
其适用范围包括:
1、使用二氧化碳作为原料生产混凝土的项目活动,且要求产品性能不低于传统混凝土。
2、项目活动生产的混凝土必须用于商业市场。
3、辅助胶凝材料(SCM)的使用在基准或项目情景中均被允许。
4、对于预制产品,项目产品应替代传统预制产品,且不得替代其他材料制成的产品。
5、来自直接空气捕集的二氧化碳是可接受的来源。
6、如果二氧化碳来自受排放交易体系监管的排放源,项目开发者需确保其未因捕获二氧化碳而减少排放报告量,否则不得将二氧化碳封存计入减排量(但水泥用量减少的减排量仍可计入)。
如果在基线情景或项目情景中使用了再生混凝土,那么该方法论就不能被应用。
此次修订包括以下关键更新:
1、引入折扣因子,以考虑项目活动导致的原始材料生产替代的不确定性;
2、扩展方法学的适用范围,允许其应用于预制产品;
3、更新定义、分类和测试个别混合设计的方法。通过明确的分类和测试要求,方法学确保了项目活动的减排量和碳清除量的准确量化,同时避免了不必要的测试负担。
4、更新确定基准水泥用量的测试程序;
5、 更新后的VM0043版本将使项目开发者能够分别量化二氧化碳清除量和温室气体(GHG)减排量。项目开发者可按照相关指引请减缓成果类型标签。
此外,方法学还定义了二氧化碳来源以及记录要求
大气来源(如DAC或BECCS):产生二氧化碳清除;
工业来源(如化石燃料燃烧或工业过程):产生减排。
必须明确记录二氧化碳的来源,以区分是清除还是减排。
除了此次提议的小幅修订外,VM0043的几处大修订也在进行中。进行中的大修订将扩展该方法学的范围,涵盖使用混凝土添加剂、再生混凝土骨料、再生水以及二氧化碳作为原料的混凝土生产项目活动。
此外,项目开发者还可以申请因降低蒸汽养护需求而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大修订后的新版本将作为模块添加到Verra和CCS+倡议正在开发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方法学框架中。
为什么要分别量化二氧化碳清除量和温室气体减排量?主要原因是这两种VCU的价格不同。为什么价格不同?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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