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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发〔2024〕8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淀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06-18 13: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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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政发〔2024〕8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政发〔2024〕8号各相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海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发〔2024〕8号

各相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海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北京市海淀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行动,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见国发〔2021〕23号)及《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见京政发〔2022〕31号)相关要求,结合海淀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对中关村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机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产业体系和能源体系,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首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健全,具有代表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建成多个具有代表性的绿色低碳或零碳园区、楼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领域能耗强度持续下降,绿色生产生活方式逐步推行,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适应的治理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形成示范性绿色低碳产业。到2025年,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目标,可再生能源利用量稳步提升,各项数据继续保持在碳达峰平台期。

  “十五五”期间,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健全,重点领域和重点主体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区科技园区基本实现低碳或零碳改造;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产业模式取得显著成效,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更加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治理体系基本健全,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绿色技术创新中心核心区基本建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和占比显著提升,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到2060年,以科技创新引领的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更加完善,净零碳技术全面普及,CCUS、BECCS等负碳技术广泛应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如期实现碳中和,全面支撑首都和全国碳中和。

  三、实施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领行动

  (一)加快部署基础前沿技术研究

  面向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需求,对标全球科技创新前沿,依托中关村科学城优势,集聚区内科研资源和科研力量,打造碳达峰、碳中和基础与前沿技术创新策源地。加强气候变化成因及影响、生态系统碳循环、温室气体计量监测与核算等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加强高效光伏电池、新型核能发电技术、电力多元高效转换技术、前沿储能技术、二氧化碳高值化转化利用技术、空气中二氧化碳直接捕集技术等前沿和颠覆性低碳技术研究。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国家碳中和“双一流”学科,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任务和项目,争取国家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支持项目。加强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跟踪,持续强化本区碳达峰、碳中和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到2025年,在“双碳”基础前沿技术领域布局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到2030年,进一步研究突破一批“双碳”领域原创技术成果,为国家参与国际气候治理提供支撑。(主要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二)加快适用先进技术研发应用

  聚焦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战略需求,统筹区域创新要素和政策优势,全面推进重点领域绿色关键环节适用先进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应用。在能源领域,重点围绕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综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及其支撑、氢能和氢燃料电池、新型储能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在工业领域,重点围绕高碳工业流程的低碳、零碳再造和数字化转型开展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在建筑领域,积极开展生态建筑材料、高效节能技术、建筑智能改造与拆除回收等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在交通运输领域,积极开展先进轨道交通技术、新能源汽车及绿色智慧交通等领域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在农林业领域,积极推动生物固碳增汇技术攻关,开展农林复合系统碳汇提升、农林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等技术研发应用。积极开展氢能应用示范,探索氢能在交通、发电、供热等多领域全场景的示范应用。到2025年,在重点领域突破一批绿色低碳核心技术,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到2030年,实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绿色低碳技术由“技术引进”到“反向输出”,推广一批典型技术优秀示范案例。(主要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海淀运输管理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

  (三)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生态

  依托“海英计划”等市区人才相关项目,加大“双碳”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依托中关村科学城“一轴一廊一极、多组团多节点”的空间布局,为绿色技术创新企业提供高品质产业承载空间。依托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建设“双碳”领域的共性技术平台,为其他企业提供测试、监测、研发等服务。加快完善绿色技术领域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服务等服务体系,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到2025年,推动建成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专业研究机构等,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型企业和专业人才。到2030年,将海淀区建设成为创新引领作用突出的绿色技术产业聚集区。(主要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四)增强绿色低碳技术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把握“两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机遇,积极对接津冀、全国乃至全球低碳发展需求,集中优势资源加快搭建链接全球创新资源的绿色低碳技术转移中心,强化区域间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发起或承办各类绿色技术学术研讨、论坛会议、技术交易、展览展示、赛事路演等活动,将“双碳”纳入中关村论坛和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会(海淀展区)等活动,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纳入“双创”赛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技术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输出,增强以中关村科学城为主导的低碳技术创新引领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主要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

  四、实施产业体系绿色低碳升级行动

  (一)推动产业结构深度绿色发展

  依据国家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新动能,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不断夯实以大信息为支柱、以生命健康为突破、以科技服务为基础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发展壮大数字经济、医药健康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巩固高质量发展成果。坚持将绿色低碳融入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进程,加快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主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相关街镇)

  (二)构建循环型低碳产业体系

  加强循环型产业体系建设,促进资源、能源高效利用,进一步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不断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动重点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改造提升计划。进一步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鼓励园区设施共建共享、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处置。依托海淀区再生资源预处理中心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回收利用。在建筑领域,推动节约型工地建设和装修垃圾减量,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综合处置项目建设,持续优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在物流运输领域,持续推动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行简约包装、可循环包装等,探索包装材料绿色设计、简约使用、分类回收、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全过程管理模式。在农林业领域,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持续减少化学肥料和农药施用,强化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鼓励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点应用。(主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街镇)

  (三)推动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发展

  把握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契机,依托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区块链等高新技术应用开发,打造一批国际化数字经济优势企业。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制造业、农业和服务业数智化转型,为新一代高新科技产业发展和区域绿色低碳转型注入新动力。持续推动数字经济赋能区域能源、建筑、交通等领域,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升级,提升经济社会精细化管理水平,构建数字经济与绿色低碳融合互助的发展格局。“十四五”时期,区域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6%。到2030年,区域数字经济增加值较2020年翻一番。(主要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四)不断提升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效能

  按照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严格落实能源和碳排放总量及强度“双控”要求。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本区各类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大重点领域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力度,推动先进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应用。加快淘汰落后低效用能设备,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持续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推进智慧能源、余热回收等节能改造工程示范建设。支持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等,助力企业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到2030年,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主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镇)

  五、实施能源体系绿色低碳发展行动

  (一)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按照“节能、减气、少油”的总体思路,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持续优化燃气城镇输配系统布局,发挥天然气在能源低碳转型中的支撑过渡作用。通过燃气机组热电解耦、可再生能源替代等措施逐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构建天然气多元供应体系,推动小吨位燃气供暖、液化石油气和管道天然气烹饪“气改电”,促进气电一体化发展。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电气化、低碳化替代,逐步降低汽油、柴油消费规模。(主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海淀运输管理分局,相关街镇)

  (二)推进光伏发电有序开发利用

  落实《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北京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行业标准要求,推进“阳光工程”,新建学校、医院、体育馆等公共机构原则上同步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对新建公共建筑、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能用尽用”,在推进既有低效楼宇、厂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过程中同步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以翠湖农业等农光互补项目为试点,建设低碳农业设施项目。(主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街镇)

  (三)推动低碳智慧供热体系建设

  落实全市供热发展建设规划,推动供热系统重构,实施可再生能源暖民工程,全面布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热。原则上不再新建独立燃气供热系统,在新建耦合供热系统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不低于60%。有序推进既有燃气锅炉房整合联网,实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替代。结合城市更新、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浅层地源热泵、中深层地源热泵、再生水源热泵、余热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探索推进供热管网智慧化体系建设。到2025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面积占比达到10%以上。到203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面积占比达到12.5%左右。(主要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街镇)

  (四)深入推动能源体系智慧发展

  加快建设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相适应的新型电力系统,综合运用先进的传感和测量技术、电力设备、控制方法以及决策支持系统技术,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局域网,提高配电网的承载力和灵活性。积极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体系,加快推动中关村科学城北区互联互通智慧能源生态圈建设,试点推进海淀多场景区域级虚拟电厂项目建设。发挥峰谷电价等价格引导作用,鼓励电力用户优化用电方式,积极配置具备需求侧响应能力的用电设备和设施,增强削峰填谷能力,缓解电网运行压力。鼓励区内用户积极参与绿电绿证交易,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引入绿电。(主要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街镇)

  六、实施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一)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化发展

  依托区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竞争优势,实施绿色提升工程和生产方式数字转型行动,探索数字化赋能产品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路径。鼓励工业企业对照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积极创建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动重点用能单位积极对标国际先进能效与碳效标准,执行能效限额管理标准。加快推动重点行业智能制造,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抢占绿色高质量发展标准高地。(主要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二)加快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落实《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和建筑单体装配化程度。鼓励新建居住建筑安装太阳能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持续推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及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推广超低能耗建筑,不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公共建筑能耗数据统计,完善限额管理数据,降低公共建筑电耗。到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实现绿色建筑全覆盖。(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街镇)

  (三)提高交通运输智慧低碳水平

  推进构建综合、绿色、安全、智能的现代化城市交通系统,倡导绿色出行。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加强轨道交通线路和站点再优化,推进地铁12号线、13号线建设,加快城市快速路、主次干(支)路项目建设,不断完善重点区域路网结构,着力提升交通连通度和通行效率。依托重点区域间的主干道,持续提升慢行系统品质,打造轨道交通、地面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系统协调发展的绿色出行网络。持续推动运输工具低碳化,加大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促进公共服务车辆和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完善充换电站、配套电网以及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光储充换”一体化运行模式。强化科技赋能,增设交通科技设备提取路面交通基础数据,通过信号灯联网联控对主要道路实现绿波管理,提高道路交通通行智能化、智慧化管控水平,降低拥堵率。2030年底前,绿色出行比例不断提升,区内环卫等公共领域用车基本完成新能源车替代。(主要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海淀运输管理分局)

  (四)提高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

  探索完善林业固碳监测系统和评估机制,加强林业生态系统建设和管护,因地制宜采取科学抚育手段,改善林地生长条件,持续提高森林健康水平,保障西山生态屏障功能稳定,推广适合本区的高碳汇量树种,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加强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与监管。推动农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田土壤碳汇能力。加强农业绿色低碳试点示范,打造低碳农业基地、生态农场等。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林业碳汇项目参与自愿减排交易。(主要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街镇)

  七、实施重点主体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一)强化公共机构低碳引领作用

  积极引导和推动公共机构开展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太阳能光伏、光热及地热资源,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车的比例。支持公共机构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采购节能、低碳、循环再生等绿色产品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并在物业、餐饮等服务采购中,强化绿色低碳管理要求。鼓励公共机构通过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改造和运行维护。宣传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入推动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相关绿色低碳试点创建工作。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分别下降8%、9%。(主要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财政局,相关街镇)

  (二)提升算力中心绿色低碳水平

  着眼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引领区的目标,深入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动新型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严格开展算力中心项目节能审查,合理控制建设规模。有序推动“以旧换新、增减替代”,将以冷、静态数据备份为主的数据中心替换为支撑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发展的算力型数据中心。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应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加强余热资源回收利用,通过绿色电力交易等方式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新建项目年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占年能源消费量的比例按照每年10%递增。支持数据中心按照绿色数据中心要求,通过优化供电架构、提高绿色电力使用比例、推动绿色智能运营等方式,创建绿色数据中心。(主要责任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街镇)

  (三)推动重点单位绿色低碳发展

  严格落实全国和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要求,加强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督促区内重点碳排放单位做好碳排放报告和履约工作。积极探索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碳排放单位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引导重点企业积极落实减排主体责任,充分挖掘节能减排潜力,推广应用碳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推动区内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制定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加强对市场机遇的研判把握,打造绿色低碳灯塔企业,主动融入国家“双碳”战略和绿色发展大局。(主要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相关街镇)

  (四)构建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格局

  充分利用地铁通道、公交候车厅等载体,以及广播、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碳达峰、碳中和知识理念。依托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居民生活低碳消费、减塑限塑等专项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引导居民全面深入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导全民节约粮食和反对粮食浪费,号召居民和餐饮行业实行“光盘行动”,严格杜绝粮食浪费行为。引导居民绿色出行。鼓励社会组织探索运用碳普惠机制,围绕“衣、食、住、行、用”等生活行为开展公益活动,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低碳行动。鼓励居民参与绿色消费,杜绝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动电子产品、废旧家电、书籍、衣物等物品回收利用。(主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委社工部、区妇联,各街镇)

  八、实施绿色低碳支撑保障提升行动

  (一)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核算体系和方法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评价工作。依托“智慧城市”平台,充分利用遥感、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构建碳排放监测平台。依托区大数据平台,加强全区各类平台数据衔接和共享,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提升数据支撑作用。(主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统计局)

  (二)提高跨区域协同治理水平

  充分发挥技术创新与产业资源优势,积极与周边区、生态涵养区开展合作,探索跨区域生态碳汇补偿机制。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推动京津冀碳达峰、碳中和创新要素一体化布局,通过共建共享绿色发展平台,发挥区域科技创新优势带动京津冀绿色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国际城市间合作对话,共同推进绿色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攻关和制度规则制定。积极参与或承办具有影响力的碳达峰、碳中和峰会或高峰论坛,进一步对外开展绿色低碳技术交流、产品展示与成果宣传。(主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三)强化节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推动节能减排与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的准入作用,实现污染物、能源和碳排放协同管控,依法依规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和节能监察。探索完善市场导向的节能降碳减污增效协同推进机制。(主要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街镇)

  (四)发挥气候投融资助力作用

  发挥区域金融机构和创新要素集聚优势,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积极开展绿色贷款业务,开辟绿色贷款业务快速审批通道。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整合区内有关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基金,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和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注入动力。(主要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九、实施绿色低碳示范试点创建行动

  (一)加快推进区域海绵城市建设

  构建“西山源、双核心、六连廊、多点连片”的海绵城市格局。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5%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5年,建成区4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主要责任单位:区水务局、相关街镇)

  (二)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全面落实市、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区域绿色生态空间数量、质量,推动区域生态扩容、提质、增效和可持续发展,健全生态文化体系。利用三山五园地区、京张绿廊、中关村森林公园等自然生态本底,继续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加快海淀北部生态科技绿心建设,打造连片成规模、连通成体系的高品质绿色生态空间。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优化森林结构,改善林分质量,以精细化治理打造绿水青山。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至35.5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1.54%。2030年底前,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率继续稳步提升,群众绿色感受不断增强。(主要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街镇)

  (三)开展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建设

  加快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应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聚焦绿色建筑与超低能耗建筑、绿色智慧交通、低碳循环农业、生态碳汇提升等领域,支持重点园区、企事业单位、校园、社区等各类主体建设绿色低碳试点示范,探索形成重点领域和重点主体碳减排典型场景和路径,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推进低碳城市建设,重点在三山五园地区打造多领域试点示范。(主要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区教委、区委社工部、区政府办,各街镇)

  十、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党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和推进区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作,科学分析本区域碳达峰、碳中和路径,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理论知识教育培训,切实加大各级管理人员节能降碳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推动“双碳”工作水平。(主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委组织部)

  (二)加强规划政策衔接

  加强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等。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与规划设计、产业布局、结构调整、技术创新、项目审批等政策的协调衔接。完善区域碳达峰、碳中和配套政策制度,合理有序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实现碳达峰任务目标。(主要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

  (三)严格目标责任管理考核

  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与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相结合,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目标管理。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解落实重点任务,严格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落细。(主要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推动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向碳达峰、碳中和相关产业方向倾斜,对“双碳”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适用先进技术研发应用以及双碳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等予以支持。加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绿色低碳建筑等项目的支持。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绿色低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政府绿色采购要求,加大绿色低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支持力度。(主要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