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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台账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4-06-04 13: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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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台账:《绥化市“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台账序号重点任务具体落实举措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备注1加快推动能源低碳化转型谋划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长效化开发,推进新能源和可再

《绥化市“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台账


序号重点任务具体落实举措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备注1加快推动能源低碳化转型谋划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化、长效化开发,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十四五”末力争并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左右。积极推进“气化龙江”,依托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干线、中俄东线天然气管线(明水-哈尔滨)支线,积极推进绥北支线、明水支线、肇东-肇东经济开发区-兰西支线等各条支线建设。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优先发展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加快推进落后燃煤机组“等容量”替代和清洁化改造。到2025年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绥化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025年 2推动碳强度下降指标落实到位依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县(市、区)减排能力、减排责任、减排潜力等因素,将碳强度下降指标科学合理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并确保完成。强化碳强度目标责任考核及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对重点单位节能降碳结果进行公告,对进展不力的暂停审批或核准新建扩建用能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3切实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在项目环评工作中,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在食品加工制造、精细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开展多部门联审试点。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5年,基本完成市本级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全市基本淘汰行政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开展非电燃煤锅炉提标升级改造。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坚持“车、油、路、企”统筹,推动典型行业重点用车企业落实清洁运输主体责任,切实推进柴油货车污染减排。严格执行车辆登记、车辆检验监督要求,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到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5年 4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制度摸清重点行业和企业碳排放水平与减排潜力,夯实重点工业企业统计调查基础,逐步健全全社会统计体系。切实提高统计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能力,加强统计工作信息化能力建设,提高统计工作时效性和统计数据准确性。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5全面履行重点企业碳核查开展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发电企业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工作,协助完成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工作,组织发电企业积极参加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做好本市纳入全国碳市场相关企业碳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加强数据质量管理,配合做好核查复核及清缴履约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6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建立两高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形成“两高”项目管理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未批先建项目依法处罚。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和整改时限,促进节能降碳工作。市发改委
 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7大力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加快推进建设一批风电、光伏项目。适时发展海伦市城区生活垃圾发电产业。适度发展各县(市、区)风力、光伏发电产业。鼓励开展储能应用示范,推进储能新技术与新模式先试先行。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8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和倒逼企业深度挖掘自身绿色发展潜力。重点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依托中再生公司等发展循环产业,着力提升工业锅炉、电机系统配电变压器等量大面广的高耗能通用设备能效水平,激励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到2025年,完成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10%目标。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5年 9深入开展低碳生活创建行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赢蓝天保卫战等工作,加快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59万平方米,不断减少供热能耗。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加快交通工具低碳化转型,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10巩固提升碳汇能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土壤、冻土等固碳作用。落实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继续完善以城镇道路绿化为主干的生态系统,依托街心街角拓展城市绿地,建设贯穿新老城区的畅通大道。在城市外围进一步完善森林植物园、育新公园、东湖、西湖等郊野公园,形成城市道路、街心绿地、中央公园、周边郊野公园等组成的多节点城市绿化模式。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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