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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起草说明

来源: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11-09 18: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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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起草说明: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宁夏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起草情况汇报如下。一、建设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我国力争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宁夏固原市林业碳汇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设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固原市位于黄土高原中西部,是宁夏南部水源涵养区,其境内的六盘山处于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带上,是《黄河保护法》、国家“双重”规划“三区四带”布局中的重点生态区,是西北黄土高原上的“水塔”“绿岛”和“碳库”。2022年底全市森林面积达到227.34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4.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6.2%,林草碳量约为11963.73万吨,碳汇潜力较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两山”理念,主动融入国家“双碳”战略布局,固原市立足“红色固原 绿色发展”定位,对标固原市第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争取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

二、申报和起草修改情况

(一)申报情况。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委托国家林草局产业发展规划院于2022年7月编制完成《方案》;8月,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了申报;11月,国家林草局下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林业碳汇试点市(县)和国有林场森林碳汇试点名单的通知》(办生字[2022]124号),固原市被确定为全国18个林业碳汇试点市(县)之一。

(二)起草和修改情况。2023年3月29日至30日,在国家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局特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和专家,举办了固原市林草碳汇试点专题培训班,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林业调查规划院专家对《方案》提出了指导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2023年4月10日至1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北京召开林业碳汇试点方案研讨会议,我市对试点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得到了与会专家的肯定和认可。4月18日,张杰副市长主持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审议《方案》。5月10日,《方案》提交第28次政府常务会议,会后我局立即按照会议要求,围绕以厘清林业碳汇资源本底、夯实林业碳汇资源基础,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建设碳汇人才队伍等目标任务为重点,进行了修改完善。6月19日至25日,将修改后的《方案》征求各副市长、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意见。7月上旬,将再次修改后的《方案》向张杰副市长进行汇报,并按指导要求进一步修改细化,现行成《方案(送审稿)》。

三、方案内容

(一)总体思路。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碳库理念,坚持“红色固原、绿色发展、特色富民”的定位,坚守保护生态和可持续发展两条底线,保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定力。充分发挥林业碳汇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进一步丰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美丽新固原作出示范样板。

(二)整体框架。《方案》共分为基本概况、存在问题、总体要求、行动方案和支撑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三)重点工作。按照碳汇试点市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实际,我市力争用3-5年时间探索形成西北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林业碳汇发展典型模式,打造林业碳汇交易、林业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应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三大亮点”,为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拓展森林碳汇发展模式和价值实现机制探索路径,作出示范。重点工作有五项,分别是:夯实林业碳汇资源基础、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示范和应用、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构建“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建设碳汇人才队伍。

四、提请审议事项

    建议《方案(送审稿)》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人民政府文件印发。

固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