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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节〔2023〕630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低碳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8-09 09: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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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经信节〔2023〕630号】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低碳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低碳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节〔2023〕630号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低碳服务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节〔2023〕630号

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上海市工业和通信业节能降碳“百一”行动计划(2022-2025)》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全社会遴选2023年度绿色低碳服务机构。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机构的服务领域包括:碳管理(包括组织碳核查/盘查、产品碳足迹核查、供应链碳管理、数字化碳管理平台、碳管理体系)、绿色制造体系评价、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节能诊断、清洁生产审核、管理体系认证、科技成果转化和绿色低碳改造服务等。

已纳入2022年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遴选名单且无服务范围调整的机构无需重复申报。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本次遴选范围相关营业范围、服务资质或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财务收支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报本次遴选的服务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参加相关行业协会或管理机构组织的能级评价(参照《节能服务机构能力等级评价方法(T/SEESA001-2021)》、《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能力等级评价方法》(T/SEESA007-2022)、《上海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考核评定办法(试行)等》)的服务机构。

2、其他申请机构应符合如下条件:

(1)从事咨询类的服务机构需具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服务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专业领域为能源、环境、生态、循环经济等。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拥有5年以上绿色低碳服务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拥有15年以上绿色低碳服务工作经验。具有与申请服务领域相关的服务设施和检测仪器等。

(2)从事改造类的服务机构需具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且改造经验丰富的服务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专业涵盖能源、机电等绿色低碳相关领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并有5年以上节能改造工程工作经验。

(三)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和较好的服务声誉,近五年具备开展过所申报领域内工作业绩6项以上。

(四)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健全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五)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三、申报流程

申报机构填报《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申请书》(详见附件)并提交签字盖章版的书面及电子版资料。书面资料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至上海能效大楼(中山北一路121号A1楼)1楼一门式受理窗口,电子版发送至shnxfw@163.com。已参加相关行业协会或管理机构组织的能级评价的服务机构,仅需填报提交《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信息表》(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各服务机构应认真学习领会我委关于碳管理、绿色制造体系评价、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节能诊断、清洁生产、管理体系认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政策、标准和工作要求,参加我委组织的技术人员相关培训。

2、各服务机构积极参加我委或各区政府、工业集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宣贯会、业务培训会和企业服务对接活动, 本着“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原则开展服务对接。

3、各服务机构应根据《节能服务业服务规范》(DB31/T 945)、《节能改造服务规范(DB31/T 796) 》等服务标准和工作要求,在所申请的专业领域内为用能企业提供优质的咨询或改造服务。

4、我委将组织第三方对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评估,对存在弄虚作假、扰乱市场、报告质量不合格比例较高等问题,且用能企业反映强烈的服务机构,将从服务名单中剔除。各服务机构对自身服务结果负责,因其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委将向社会公布通过遴选的绿色低碳服务机构名录,推荐给各用能单位。用能企业也可自行选择其它服务机构,按照我委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附件: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申请书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王茜茜  23112730

周  渭  60805086  18918883557

宋丹丹  60805059  18918883559 附件
 
 

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
申    请    书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时间                                

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信息表

单位名称 上市代码(如有)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通讯地址 注册地(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技术人员数人,高级  人联系人 座机 联系邮箱 手机 登记注册类型 □事业单位  □内资企业 □外资企业 □社团和民非机构 □其他         机构类别□设计院;□科研院所;□高校;□行业协会;□检测机构;□认证机构;□技术装备提供商;□绿色低碳改造服务商;□其他服务领域
(单选或多选)£1、碳管理
£组织碳核查/盘查    £产品碳足迹核查  £供应链碳管理  
£数字化碳管理平台  £碳管理体系
£2、绿色制造体系评价
£3、节能量审核
£4、能源审计
£5、节能诊断
(1)行业节能( □石油化工 □钢铁 □电力热力生产 □数据中心和基站
□其它       )
(2)通用设备系统节能(□泵与风机系统 □制冷空调系统 □空压机系统
 □锅炉系统 □窑炉 □其他      )
(3)新能源及智慧节能(□新能源 □能源数字化 )
£6、清洁生产审核
£7、管理体系认证
£8、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9、绿色低碳改造服务相关资质(根据服务类型,如检验检测类CMA、CNAS及各专业领域资质等;市级及以上认证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等)服务机构或服务
能力介绍
(500字以内)(根据服务类型,包括不限于固定资产实力、技术分析实力、
行业咨询能力等,及既往成绩案例)可提供的服务项目
(500字以内) 
 注:本表可以另附页或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申请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情况介绍
二、单位能力
单位能力资质等情况介绍
三、单位人员情况
1、技术负责人情况
2、其它人员情况
3、人员列表
四、服务方案
申请领域内相关工作服务方案介绍
五、相关服务承诺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等)等证明合法 经营的有效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本年度银行资信证明和本年度前 3 年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如有具体改造项目,提交工程开工证明和竣工验收报告;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2023年上半年缴纳记录证明或凭证,如电子缴款凭证等);
4、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并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日期为提交日期);
5、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日期不得晚于申请日期);
6、参加本次申请征集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的声明函(原件);
7、承诺函(包含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原件);
8、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
9、相关项目服务清单及合同(复印件);
10、所获得专利和参与制定的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资料。
11、政府奖励和社会荣誉等证明其竞争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
 
 
 

     ××××××××(盖章)
2023年×月×日

 
 
 

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典型案例表

 
项目所在单位名称/地点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关键应用技术名称 技术内容 主要建设和改造内容 项目年节能效果和年经济效益 
 
 
 
 说明:请各申请单位或专家如实填写,可附页,填写多项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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