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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丰台区低碳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07-15 13: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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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丰台区低碳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为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目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启动2023年低碳试点项目征集工作,并进一步扩大低碳试点类型,征集先进低碳技术、低碳领跑者、气候友好型区域等试

为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目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启动2023年低碳试点项目征集工作,并进一步扩大低碳试点类型,征集先进低碳技术、低碳领跑者、气候友好型区域等试点项目,继续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为做好丰台区低碳试点建设工作,促进全区倍增追赶计划实施,现对全区相关项目开展公开社会征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类型

(一)先进低碳技术试点

在2022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系统优化、绿色制造、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领域,征集一批减排效果好、应用场景广泛、推广价值高的先进低碳技术应用项目。

(二)低碳领跑者试点

2023年首批选取电力生产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高等学校三个领域,遴选一批低碳发展规划目标明确、低碳发展水平领先的领跑者企业和公共机构。

(三)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

2023年优先在社区/乡村层面,选取一批在低碳规划设计、区域运行管理、低碳生产生活方式、适应气候变化等方面基础较好的小尺度区域,培育气候友好型区域建设试点。

二、申报主体

先进低碳技术项目试点申报主体为丰台行政区域内先进低碳技术应用单位。

低碳领跑者试点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注册在本市的纳入全国碳市场和本市试点碳市场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鼓励自愿参与。

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申报主体为丰台行政区域内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不同类型试点具体申报安排详见附件。

三、支持政策

对评选出的效果较好的优秀低碳试点,将在下一年度“低碳日”活动上授牌,通过多渠道进行试点成效宣传和推广;根据不同试点类型的特点,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额度财政资金支持,或联合相关部门给予绿色金融政策支持。

请各相关单位、街镇、学校、医院、企业对照《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市低碳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函〔2023〕82号)中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的征集范围、申报条件等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申报。8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区生态环境局综合科邮箱fthbzhk@mail.bjft.gov.cn。

附件12023年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项目试点工作方案

附件22023年北京市低碳领跑者试点工作方案

附件32023年北京市气候友好型区域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