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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示范区建设的建议》答复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10-27 10: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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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示范区建设的建议》答复:10月20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5号重点提案的答复,就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示范区建设的

10月20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5号重点提案的答复,就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开展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示范区建设的建议》进行答复。

答复提到,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将碳排放控制纳入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一批重点企业能耗、物耗、水耗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有序发展短流程电炉工艺,提高废钢比,持续降低高炉燃料比,水泥行业加快原燃料替代,石化行业加快推动减油增化。推动冶炼副产能源资源与建材、石化、化工行业深度耦合发展。推进重点行业高碳高污染产业转型,聚焦杭州水泥、宁波石化、湖州水泥、嘉兴化工、绍兴化工、金华机械加工、衢州氟化工、舟山石化、台州医化、丽水人造革等行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注重集中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实施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攻坚行动,全面推进低浓度城镇污水处理厂系统化整治,实现城镇建成区雨污分流全面覆盖。围绕全过程节能降耗及能源资源回收,探索厌氧消化、氮磷营养物质高效回收、水热资源回收、污水源热泵、过程智能控制等技术和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污水和污泥联合处理处置新模式。推进低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鼓励污水处理厂互联互通、削峰填谷。

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聚焦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系统、整体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造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整体智治、普惠共享的“无废城市”浙江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