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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

来源:海南人民政府
时间:2022-08-23 16: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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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一)建设安全高效清洁能源岛。高比例发展非化石能源。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风、光、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安全、积极有序发展核电,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坚持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加大分布式光

(一)建设安全高效清洁能源岛。

高比例发展非化石能源。

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风、光、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高效安全、积极有序发展核电,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坚持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加大分布式光伏应用,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按照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模式有序发展集中式光伏,配套建设储能设施。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推进城市垃圾和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发电建设。建立制氢、储运氢及用氢的全产业链,打造一区(氢能产业先行示范区)、一环(全岛场景应用示范环)、多点(氢能产业发展落地平台)的氢能发展路径。探索推进波浪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开发应用,在海岛开展多类型新能源集成利用示范。加快推进昌江核电二期、昌江多功能模块化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建设,适时推进浮动堆示范建设和新建核电项目选址工作。探索解决远海岛屿和大型海上设施的供能问题,打造海岛微电网,提升岛礁能源自给能力和用能清洁化水平。继续在中深层地热能、天然气水合物等领域开展技术研究和工程应用。到2025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400万千瓦,投产风电装机约2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55%。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资源充分开发利用,发电装机比重达75%,低碳能源生态系统初具规模。

持续推进“去煤减油”,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例,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通过集中供热、能源综合利用等途径,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全面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在电力、水泥等重点行业推进煤炭清洁化改造,推进燃煤锅炉、工业炉窖和农副产品加工等“煤改电”“煤改气”。深度挖掘各类机组调峰潜力,大力支持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工程,鼓励发展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分布式能源项目,重点建设洋浦热电、海口气电、三亚西气电、海口气电二期、三亚东气电等气电项目,在重点园区适时建设分布式天然气综合能源站。到2025年,煤炭、石油消费比重进一步下降,能源治理水平和能源结构显著改善。到2030年,能源消费结构更加清洁、高效,能源清洁转型基本实现。


以现代电力能源网络与新一代信息网络为基础,依托数字化、智慧化等先进的前沿技术,不断提高电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储能侧资源,坚守安全底线,探索构建具有绿色高效、柔性开放、数字赋能等特征的新型电力系统。在资源禀赋较好的地方开展微电网建设,促进微电网、局部电网与大电网协调发展,推动微电网参与大电网的频率/电压调节以及削峰填谷等,扩大储能技术在电力系统中的场景应用。推动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V2G)技术示范应用。引导用户优化用电模式,释放居民、商业和一般工业负荷的用电弹性。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化体系构建,积极参与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建设,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完善输配电价定价机制及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推动健全能源电力上下游各环节价格形成和成本疏导机制。到2025年,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显著提升,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初步建立,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先行地。到2030年,电网调节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建成数字电网,全面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


坚持以能源安全保供为重心,以安全为前提、以稳定为基础,统筹兼顾能源平稳转型、安全转型、低成本转型,坚持算清需求账、可靠性供应账和需求侧管理账。从能源保供的全链条入手,建立健全能源安全保供预警机制,以数字化赋能为抓手,构建由电网企业、能源供应企业、能源设备企业、能源服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共同参与的全面可观、精确可测、高度可控的能源安全监管体系。针对风、光等新能源不确定性、波动性、对极端天气耐受能力相对脆弱等特性,进一步加强各类电源协调规划发展,支持主力电源送出工程建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针对大面积停电、极端天气、煤炭供应特别是电煤保供、油气管道安全等可能存在的风险,谋划应对措施、制定应急预案,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景下的能源安全保供。加快推进能源终端设备全方位智慧化发展和智能化改造,依托一、二次能源管网及各类能源数据采集、传输通信等网架,构建分级、分层次的智慧综合管控平台。到2025年,海南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能源自给率达24%。到2030年,能源自给率达54%。

(二)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产业体系。

发挥绿色、生态、服务、开放优势,推动实现海南绿色经济和数字经济“两翼”驱动新模式,推动形成以服务型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建立开放型、生态型、服务型产业体系。推进传统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实施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和梯级利用,推动现有制造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和服务型转变。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制定项目引进低碳指南,创造条件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完成石化、化工、水泥、玻璃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实现产品能效向标杆水平靠拢。持续推进石化、化工、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动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确保重点用能企业全面落实能效标准与节能要求。全面推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行清洁生产、能源审计,提高产业整体能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12%、35%、15%,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到2030年,绿色产业比重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绿色化水平再上台阶,海南自由贸易港绿色产业体系更加健全。


严守生态底线,确保海南旅游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创建零碳、低碳旅游景区试点,创新低碳旅游形式,开发多样性低碳旅游项目。依托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打造低碳休闲房车营地,谋划低碳露营地,配置低碳旅游设施,建设生态停车场、生态厕所、生态垃圾桶等。促进旅游交通低碳发展,在万宁、琼海、陵水、文昌等市县,开展氢燃料汽车应用示范试点。发展低碳旅游酒店,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提升现代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以现代物流、医疗健康、现代金融、商务服务为发展重点,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服务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现代服务业体系。推进海口商贸服务型、三亚空港型、洋浦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加快推进海南湾岭、澄迈金马等物流园区建设。充分释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新旧“国九条”政策红利,打造医药研究、临床试验、临床治疗、健康疗养为一体的高水平医疗服务产业集群。积极吸引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琼落地,推动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特色金融业务。推动会展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鼓励办展设施循环利用。有序发展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达、住宿共享等领域共享经济,规范发展闲置资源交易。加快信息服务业绿色转型,做好数据中心、网络机房绿色建设和改造,建立绿色运营维护体系。加快创意设计、建筑设计、工业设计和集成电路为主的“国际设计岛”建设。到2025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达到54%,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5%以上。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重大产业平台为支撑,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以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壮大绿色低碳型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优化石油化工产业结构,深化芳烃、烯烃、新材料三大产业链,鼓励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减少能耗,降低碳排放。鼓励园区、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园区、绿色企业、绿色工艺标准体系认定,推进石油化工产业“5G+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智能提升改造,加快智能工厂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制造业发展,分阶段实现汽车清洁能源化。通过组合绿电制氢和捕集二氧化碳,探索开展二氧化碳制甲醇工程化研究,并上溯技术研发、设计、制造新型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下延碳基新材料、甲醇燃料电池、新型绿色化工、多元电力智能调控等行业,同时辅以微藻生物固碳等技术为主的高附加值经济产品制造。拓展数字技术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应用,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推进绿色发展。鼓励开展节能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设施设备建设及运营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环境服务、节能环保贸易及金融服务等。到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8000亿元,在清洁能源产业领域投入800亿元,产值突破33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350亿元。到2030年,分别在儋州市、东方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推动建成1—2个绿色新材料基地。


全省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提升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省建设水平。适度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支持推广使用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以“向岸上走、往深海走、往休闲渔业走”为方向,引导发展绿色生态健康渔业,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构建园区化、产业化、品牌化、数字化的现代农业新型产业融合体系。支持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休闲渔业、美丽乡村、民宿等新业态。推进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鼓励推广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管理。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加强农膜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三)推进绿色宜居型城乡建设。

推动城镇更新由传统“大拆大建”模式向渐进式、适应式的综合环境整治更新模式转型,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形成空间资源高度“循环利用”的“海南模式”,打造热带滨海岛屿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城市建筑规模,统筹安排各地区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将低碳发展理念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优化城市空间形态,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合理规划建设城市绿色空间、一级通风廊道、环城绿带、交通走廊绿化通道,提升城市绿色化水平,积极推进海绵型城市建设。在沿海地区推动生态岸段和生态海域保护,在中部地区高质量建设森林城市。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突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建筑拆除管控。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加快农房和村庄现代化建设,促进县城、小城镇、村庄融合发展。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构建服务便捷、配置完善、布局合理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缩短城乡居民出行距离和时间。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2022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达60%以上,带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以建设和谐发展生态型城镇和区域为抓手,加快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示范样板。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带动工业源、农业源、生活领域源和其他类的固体废物减排与处置方式转变,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协同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推进三亚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及海口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重大开放平台建设,支持文昌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东方市、临高县、琼海市建设产城融合的低碳城镇,探索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生态示范村、镇。支持海口江东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中央商务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南生态软件园等园区根据产业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探索开展不同类型低碳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推动各市县创建一批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校区、低碳景区、低碳建筑试点。到2025年,各市县至少完成3个近零碳排放社区试点的创建。到2030年,全省建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低碳示范区域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