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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以色列使馆发布调整赴华人员“双核酸检测”要求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2-03-28 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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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以色列使馆发布调整赴华人员“双核酸检测”要求通知: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建议您“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自2022年3月28日起,搭乘航班赴华

中新网3月28日电 据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建议您“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

自2022年3月28日起,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如已接种新冠疫苗,检测要求调整为“48小时内双核酸(RT-PCR)检测”,不再要求做“血清抗体IgM”检测。

调整后的最新要求具体如下:

一、检测要求

(一)已接种新冠疫苗者(无论国产/国外、灭活/非灭活疫苗,曾接种至少2剂疫苗者),请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两家不同的中国驻以色列使馆认可的检测机构分别完成1次核酸检测(RT-PCR,第2次必须于12登机前12小时内),或在同一家检测机构完成2次核酸检测(RT-PCR)(2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必须于登机前12小时内采样检测。

(二)未接种新冠疫苗者,仍按现行政策,于登机前48小时内在中国驻以色列使馆认可的检测机构(il.china-embassy.org/chn/qzhz/t1801727.htm)完成核酸(RT-PCR)和血清抗体IgM各1次采样和检测,核酸检测必须于登机前12小时内采样检测。

请注意:

1、使用快速核酸检测试剂盒自行检测的结果将不被接受。

2、建议提前向检测机构确定取得检测报告所需时间,避免耽误行程。

3、已接种疫苗者,申请健康码时必须同时上传疫苗接种证明(需载明申请人个人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以及各剂次接种日期等)

4、已接种疫苗者,须于第2剂疫苗接种完成14天后再安排回国行程,接种加强针者无此要求。

(三)关于检测机构

驻以色列使馆认可的检测机构:il.china-embassy.org/chn/qzhz/t1801727.htm

经了解,如下检测机构可提供快速核酸检测(RT-PCR)服务,承诺可于5-6小时(或更短)内出检测报告,详情请自行向检测机构咨询核实。其他检测机构能否提供快速核酸检测服务,请自行了解。

二、健康码申请方法

(一)中国公民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公民在按照“一”所述检测要求获得检测结果后,应立即通过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申报个人情况并上传检测结果和疫苗接种证明等图片。

经中国驻以色列使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航空公司将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查验健康码,无健康码者将无法登机。请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乘机,并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二)外国公民申领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检测证明后,通过网站:hrhk.cs.mfa.gov.cn/H5/在线填写信息、申报健康状况、上传检测证明和接种证明等材料,在线申领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中国驻以色列使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该网站核发带“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外籍乘客登机时出示电子版或纸质打印版,供航空公司查验。

三、海关码申请方法

除申请健康码外,在抵达中国前24小时内,还需填报中国海关出入境健康申报,获得海关码。

中国公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海关旅客指尖服务”申报

外国公民可登录网站:https://health.customsapp.com/healthweb/home/pages/index/index.html填报

四、关于经第三国转机赴华和第三国人员经以色列转机赴华

(一)在有直航航班的情况下,使馆原则上不受理自以色列出发、经第三国中转赴华人员的健康码申请。如直航航班熔断或中断,可经第三国转机一次赴华。因人道主义原因需紧急赴华且无直航航班的,请首先邮件联系使馆提出申请(邮箱:consulate_isr@mfa.gov.cn)。

(二)检测要求

首先,在以色列按照“一”要求进行检测,向驻以色列使馆申请健康码;其次,在中转地按照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要求再进行检测,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请健康码。

(三)注意事项

1、请提前认真了解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健康码申请要求、中转国家入境相关规定以及中转地涉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的相关要求,以免滞留第三国。如中转机场不具备快速检测能力,请提前办妥赴中转国签证以便入境后做好二次检测。如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已经明确要求赴华人员避免途经当地中转,请勿购买机票或申请健康码。

2、只可中转1次。对于自以出发后中转2次及以上的乘客,使馆将不审批健康码或健康声明书。目前香港国际机场前往中国内地各目的地的转机/过境服务仍然暂停,请勿选择香港作为中转地。

3、根据有关规定,直航恢复后,使馆将不再审批自以中转第三国赴华乘客的健康码或健康声明书,但因时间差等客观因素导致的有关需求使馆将积极予以考虑和协调。请密切关注航司有关通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四)经向以色列边检部门及以色列本古里安机场核实确认,以色列不允许转机。有关人员如确希经以色列赴华,需按要求提前办妥入境签证,按照以入境防疫和隔离等相关规定入境后再安排赴华行程。

五、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拟赴华旅客如曾被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IgM抗体、IgG抗体(如检测证明中有所体现)检测结果任一项为阳性(已接种疫苗人员抗体阳性除外),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康复后进行肺部CT或X光检查,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将1次胸片+2次核酸(PCR)检测结果提交至使馆领事咨询邮箱consulate_isr@mfa.gov.cn进行审核;

2、经使馆审核通过后,当事人须进行14天自我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再安排回国行程;

3、如隔离监测情况正常,可在登机前2日内按“一”要求进行检测并向使馆申请健康码,申请健康码时请如实填写曾确诊情况,同时将1次胸片+2次核酸(PCR)检测结果同登机前48小时检测结果一并上传。

六、其他特别提醒

(一)请认真阅读本通知并遵照执行。如检测结果不满足要求,乘机前未能持有带“HS”或“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说明您暂不符合乘机条件,需重新合理安排或调整行程。

(二)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完成检测后自我闭环管理。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请勿再安排外出观光、游览、就餐、会友等活动,将旅途感染风险降到最低。

(三)请您密切关注以色列当地节假日安排,提前与医疗机构确认检测时间,避免因医疗机构放假导致无法及时检测,影响您的行程。

七、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或需帮助,可联系使馆领侨处:

电子邮件:consulate_isr@mfa.gov.cn

驻以色列大使馆领事保护协助电话:00972-3-5459520

外交部全球领保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0086-10-12308或0086-10-59913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