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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58吨CEA,出售价格约95.00元/吨 !浙江新中港热电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时间:2026-10-31 14: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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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58吨CEA,出售价格约95.00元/吨 !浙江新中港热电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出售2025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117,058吨,出售价格约95.00元/吨,交易总金额约1,112.05万元(含税),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推进公司碳资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情况,公司拟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出售2025年碳排放配额结余量117,058吨,出售价格约95.00元/吨,交易总金额约1,112.05万元(含税),实际以成交价格为准。

本次出售碳排放配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总金额约1,112.05万元(含税),相关收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审计数为准。所得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形成依赖。

在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过程中,公司积极落实减碳措施,把握低碳发展机遇,参与碳交易市场,实现碳资产的灵活配置,持续提升盈利能力。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受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9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60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Cs9dcWsp2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10日9:00-10: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0日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谢百军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谢迅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吴建红女士、董事会秘书密志春先生、独立董事张春鹏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9:00-10: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Cs9dcWsp2w或使用微信扫描上方小程序码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密志春    电话:0575-83122625    邮箱:xzg1129@163.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6-061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30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

 
  1. 【第13号公告】《〈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电子化规范〉等3项行业标准》
    2026-10-31
  2. 183家控排企业被强制纳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7年度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公示
    2026-10-31
  3. 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2027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公告
    2026-10-31
  4. 关于公布重庆市2027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通知
    2026-10-31
  5. 69家控排企业被强制纳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7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2026-10-30
  6. 176家控排企业被强制纳入!关于公布浙江省2027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钢铁、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通知
    2026-10-30
  7. 100家控排企业被强制纳入!关于湖北省纳入2027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
    2026-10-29
  8. 62家控排企业被强制纳入!吉林省(区、市)2027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水泥和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2026-10-28
  9. 83家控排企业被强制纳入!福建省2027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2026-10-28
  10. 11家控排企业被强制纳入!关于发布南宁市2027年度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公告
    2026-10-27
  11.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7年度发电、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的通知
    2026-10-27
  12.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安徽省2027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名录的通知
    2026-10-27
  13. 四川省2027年度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2026-10-21
  14. 港交所完成首批绿证及碳排放配额跨境试点
    2026-10-14
  15.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修订最新版发布
    2026-10-11
  16. 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6年国庆节休市安排的公告
    2026-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