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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化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创建方案(编制大纲)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5-12-12 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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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化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创建方案(编制大纲):深圳市深化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创建方案(编制大纲) 一、申报主体概况(一)基本情况简介介绍申报试点项目基本概况。(二)低碳工作基础近年来在低碳方面已开展的工作以及在经济、环境、资源、基础设

深圳市深化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创建方案
(编制大纲)

 
一、申报主体概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介绍申报试点项目基本概况。
(二)低碳工作基础
近年来在低碳方面已开展的工作以及在经济、环境、资源、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和特色,说明现有的碳排放核算统计数据基础,分析开展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的有利条件和面临障碍。
(三)碳排放特征
根据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和参数,对既有项目近一年的碳排放情况进行核查,通过情景预测法对试点项目创建完成并投入运行后的碳排放情况进行预估,说明试点项目的碳排放特征,提供数据可追溯的核查报告。
(四)试点项目创建可行性论证结论
通过前述分析,主要论证试点项目创建的可行性,并给出相应结论。
二、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试点项目拟实现近零排放的目标,提出在技术路线、管理体系、重大工程等方面的创建思路。
(二)试点目标
参照附件1各类试点指标体系,从碳排放、能源、产业生产、建筑、交通、绿色供应链、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处理、碳汇、教育与科技、运营管理、治理模式创新等方面综合提出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发展目标指标体系。原则上,相关核心指标应优于本文件规定,具体指标及目标设定可参考试点申报要求,鼓励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创新指标及更高目标。
三、主要任务
根据试点目标和思路,结合试点项目发展实际,确定有关主要任务。包括能源、产业生产、建筑、交通、绿色供应链、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处理、碳汇、教育与科技、运营管理、治理模式创新等。
四、重点项目
根据近零碳排放目标和任务,结合试点项目发展实际,明确拟建设重点项目,包括名称、建设内容、实施计划、建设主体、建设周期、预期温室气体减排效益、投资规模、投资估算等内容(建议以表格形式总结)。
五、进度安排
根据近零碳排放目标和任务,结合试点项目发展实际,提出分年度的实施计划和工作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建立组织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制定部门、岗位职责,编制近零碳发展规划或方案,并将近零碳发展纳入年度计划和重点工作。强化项目支撑,落实资金保障,并做好安全措施防范风险。加强近零碳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员工、消费者广泛参与,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七、有关证明材料
(一)相关证明文件,如证明在能源、产业、建筑、交通等方面建设基础的有关证明;
(二)拟实施重点项目的有关文件,如可行性报告、发展规划方案、实施方案等资料;
(三)已开展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建立低碳运营管理机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等相关资料;
(四)申报企业类型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其他的有效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