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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挥更佳政策效果

来源:中国财经报
时间:2022-02-17 13: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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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挥更佳政策效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央行推出了碳减排支持工具这一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等三个碳减排领域,这对于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绿色低碳领域,助力经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央行推出了碳减排支持工具这一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等三个碳减排领域,这对于引导金融机构精准支持绿色低碳领域,助力经济转型发展、科学有序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而目前就如何在项目贷款中精准量化碳减排数据,央行暂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本文从碳减排支持工具为实现碳减排效果制定的主要政策、碳减排测算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等提出建议,以期为项目碳减排测算实操工作提供借鉴和启示。

关于碳减排支持工具的主要政策

在碳减排工具支持领域,按照与国内多种标准交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原则,以减少碳排放为导向,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个碳减排领域。其中清洁能源领域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源利用、抽水蓄能、氢能利用、地热能利用、海洋能利用、热泵、高效储能(包括电化学储能)等。节能环保领域主要包括工业领域能效提升、新型电力系统改造等。碳减排技术领域主要包括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

在碳减排工具贷款期限及信息披露方面,碳减排工具贷款期限为1年,可展期2次。央行规定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申请碳减排支持工具时,需提供碳减排项目相关贷款的碳减排数据,获得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后需按季度向社会披露碳减排领域、项目数量、贷款金额和加权平均利率以及碳减排数据等信息。因此,碳减排项目测算工作在一个贷款期至少应开展4次,将成为在实现碳减排支持工具减排效果的重要环节。

在碳减排测算实施主体及数据来源方面,贷款的年度碳减排量测算工作由金融机构实施,测算数据建议参考碳减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或市场认可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贷款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

碳减排测算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碳减排工具未明确碳减排测算实施标准。碳减排工具明确了项目支持领域、信息披露规则、碳减排工作实施主体及数据参考来源等,暂未明确碳减排测算实操中实施细则。在无统一实施标准下,将不利于金融机构对项目减排量开展评价,或将造成同类项目采用不同标准测算,测算结果差异较大的情况。

部分支持领域方法学缺失。截至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国自愿减排信息平台共发布方法学195个,其中常规项目方法学109个,小型项目方法学86个。目前发布的方法学基本可涵盖碳减排工具拟支持的大部分领域,但抽水蓄能、高效储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类型项目暂无方法学。因《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暂行管理办法》仍处于修订状态,新方法学开发和批准处于暂停状态,可能导致部分项目测算无方法学可遵循,不利于碳减排支持工具对绿色信贷资金需求的保障。

贷款期限内项目年均减排量可能存在较大差异。项目减排量分为碳减排预算和实际减排量,碳减排预算一般指项目未建成时预计可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际减碳量是项目建成后,运行期间实际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的项目周期为1年,可展期两年。在贷款期间,因项目所处建设状态不定,计算规则不同,可能存在碳减排量差异较大。

造成测算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计算数据来源不同。碳预算的数据主要来源于项目批复文件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预测值;而实际碳减排量的数据主要来自项目建成并稳定运行时的实际数据。二是受项目建设时间、国家经济形式、行业发展、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影响,以及项目建设前后预计原料消耗、能源消耗等原因,产品类型和产量等在实际运行时会发生改变。

有关建议

当前,央行创新推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面世时间较短,银行业机构对相关项目碳减排量化数据的使用也尚处于起步阶段,碳减排数据作为申请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重要参数,亟待有序开展以使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考虑到开展碳减排测算工作面临的问题,建议从以下方面稳步推进碳减排测算工作实施。

第一,遵循“三可”(MRV)原则开展碳减排测算。200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通过了“巴厘岛路线图”,明确规定所有发达国家缔约方都要履行可测量(Monitoring)、可报告(Reporting)、可核查(Verification)(简称“三可”,MRV)的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目前MRV已成为国际公认的碳计量核查的方法体系,在项目减排量测算时,遵循MRV方法学体系符合国际标准,亦或实现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的项目与我国碳市场有效衔接。

第二,推动项目方法学开发为项目提供统一计算标准。一是项目的碳减排测算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应是国内、国际公认的通用方法,这样测算结果才易被广泛认可和接受。二是对于已公开的、满足适用条件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应直接采用此方法学。三是现有自愿减排方法学不能完全覆盖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的领域,在没有公开的、满足适用条件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时,可由项目业主、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咨询机构等共同开发方法学,并向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完成方法学申请注册。四是在当前自愿减排项目搁置审批情况下,推进新方法学的注册,对于推动国家自愿减排量(CCER)抵消机制重启,活跃自愿减排市场具有积极意义。

第三,科学选择项目数据改善项目碳预算与碳核算减排量差异。数据的公开透明及准确性是保证碳减排量的关键。在项目的碳减排预算中,数据来源建议选取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专项调查报告、《中国电力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等公开渠道可获取的数据,并采取保守原则测算。项目实际减排量应按照项目实际运行数据进行测算,数据选取应可交叉认证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虽然碳预算与碳核算减排量差异因数据来源、行业、市场等因素不可消除,但数据选择的科学性谨慎性对于碳预算和碳核算的准确性具有一定保障。

第四,建立健全项目参与方合作机制。碳减排测算专业性较强,项目方法学的选择,以及方法学中基准线选取、基准线排放、项目排放、泄露等的计算结果均可对最终减排量产生影响,不仅需要专业第三机构进行测算,且需要项目企业根据监测方法学实施监测,完整准确记录项目运行数据,因此应建立健全项目参与方合作机制,协调项目建设单位、可研编制单位以及第三方碳减排评价机构等多方协作,加强学习与沟通,保障碳减排量的科学性与准确性。

第五,科学有序培育第三方碳减排评价机构,强化绿色审计功能。根据统计调查,目前我国第三方碳减排评价机构约有300余家,随着未来需进行测算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现有机构数量不足以满足未来金融机构对项目投资中量化减排量测算服务的供给。如要按时、按量完成测算工作并保证核查数据的质量,势必要增加服务机构数量以满足业务增长需要。同时,还应为第三方碳减排评价机构建立一套系统的管理办法,对相关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

(作者单位: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