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碳排放新闻资讯

深圳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碳排放强度超标项目将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21-06-30 22:02:18
热度:1

深圳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碳排放强度超标项目将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立法的一大亮点是专设一章,对应对气候变化的一般性工作、碳达峰和碳中和、碳排放权交易等进行了规定。 6月29日,我国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

立法的一大亮点是专设一章,对应对气候变化的一般性工作、碳达峰和碳中和、碳排放权交易等进行了规定。

6月29日,我国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实施。

《条例》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环境建设整体布局,授权深圳市政府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标准,并将碳排放强度超标的建设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

早在1994年,深圳就颁布实施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2000年第一次修正,2009年全面修订,2017年第二次修正,2018年第三次修正。此次的《条例》称得上是此前《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升级版”,结合当前深圳“双区”建设的需要和“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创新。

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与此前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相比,此次立法的一大亮点是专设一章,对应对气候变化的一般性工作、碳达峰和碳中和、碳排放权交易等进行了规定。

其中,《条例》要求深圳市政府编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碳中和路线图,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建立本市碳排放管控机制,将碳排放强度超标的建设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在本市碳排放达峰后,年温室气体排放量预期达到300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项目,应当制定碳中和计划和实施方案。

在不久前发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深圳就提出,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数字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节能低碳化,鼓励重点用能单位提高综合能效等。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2020年11月,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吴优曾介绍,深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近10年累计下降近60%。在中国特大城市中,深圳的碳排放水平是最低的,碳排放增长也是最缓慢的。

“将碳排放强度超标的建设项目纳入行业准入负面清单”,意味着深圳的企业在碳排放方面将面临着更为严格的约束。

作为科技之城的深圳,在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发展方面,也将承担重要使命。

今年2月,科技部、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科技创新行动方案》,其中就提出,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中国经验。

深圳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一批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同时也是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城市之一。在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深圳“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一方面,重点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需要依赖技术驱动;另一方面,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本身也将催生和创造新的绿色产业。在低碳研究人士看来,绿色低碳相关产业,将成为未来国家、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建立碳普惠机制

《条例》还要求深圳市政府建立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通过设定固定总量的排放额度,约束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单位的年度碳排放。

就在不久前,深圳发布了《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就提出,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实行目标总量控制,鼓励逐步实现绝对目标总量控制。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目标排放总量、产业发展政策、行业减排潜力、历史排放情况和市场供需等因素确定全市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年度配额总量。

此外,《条例》还提出,建立碳普惠机制,对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排行为进行量化,引导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

今年1月,深圳在《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中就提及,通过碳普惠行动、绿色采购、绿色快递、减少塑料品和一次性用品使用等方式,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目前,深圳在推进碳普惠方面已经有了新进展。6月初,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牵头,联合包括腾讯等在内的9家单位发起成立了深圳碳普惠联盟。未来,深圳市民的公共出行、使用可再生能源等低碳行为产生的碳普惠减排量,将可能由碳市场企业购买用于碳市场履约,或各类单位机构、大型活动举办方购买用于碳抵消和碳中和,再将交易收益回馈给开展低碳行为的公众。

深圳还将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大数据等优势,以汇聚低碳行为数据的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打造国内首个双联通(低碳行为数据平台与碳交易市场平台互联互通)、四驱动(商业奖励、政策鼓励、公益支持和交易赋值)普惠体系。

长远来看,深圳将致力于把碳普惠减排量接入碳市场,即把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与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一起纳入碳排放管控单位在履约时可以使用的核证减排量,以抵消年度碳排放量。

广东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主任聂兵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碳普惠核证减排量可以作为碳中和的供给量,也将有利于促进今后中小微企业和公众的减排。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